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刑法全文非法采矿的界定是什么
律师文集
虽说现代社会采矿业已经不再那么辉煌腾达,但它至今也是非常暴利的赚钱行业,不过采矿业涉及到地表和土地结构的破坏,所以想要进行的话首先我们需要申请,自身也必须拥有相关的资质,但当前还有很多人在从事这样非法的采矿活动。那刑法全文非法采矿的界定是什么呢?
刑法全文非法采矿的界定
与破坏性采矿罪的界限
区分本罪与破坏性采矿罪的界限:
两罪所不同的主要表现在客观特征上,非法采矿罪是违反矿产资源法,在无证的情况下所实施的非法采矿,或者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的行为,而破坏性采矿罪,则是在持有采矿许可证的前提下,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安全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非法采矿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非法采矿行为,是由于采矿单位或个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采矿条件而在未予以颁发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通常缺乏一定的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因而,在非法采矿过程时常伴有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非法采矿与二罪的不同之处
非法采矿与二罪的不同之处在于,
(1)客体不同。非法采矿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而重大责任事故罪所侵犯的客体则是社会的公共安全,主要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中不特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的安全;重大劳动安全责任事故罪侵害的客体是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以及公私财产安全,也即公共安全。
(2)客观方面不同。非法采矿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虽有采矿许可证,但不按采矿许可证上采矿范围等要求,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上则表现为在生产过程中,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劳动安全责任事故罪则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主管或负责劳动安全的人员对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的关于劳动安全设施的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不同。非法采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国营和集体的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还包括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者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重大劳动安全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主管或负责劳动安全的人员。
(4)主观要件不同。非法采矿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是过失,个别情况下重大劳动安全责任事故罪在主观上不排除放任的、间接故意的罪过形式存在。
采矿业国家进行限制并不是因为想要垄断,而是因为采矿业是会对土地有一定破坏的,所以需要在规范的形式下进行,同时也需要得到一定的保护进行,否则土地地质以及其他地方的改变对人们的长期影响是非常大的。
·
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机关是哪个
对于自诉案件,一般是由人民法院管辖,而公诉案件则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管辖。需要注意的是,对公诉案件的管辖我国是作出了明确的区分的。那么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是哪个机关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机关是哪个是由公安机关管辖,检察院只管......
·
遗弃多长时间是遗弃罪?
遗弃罪的犯罪主体是那些有抚养、扶养或者赡养义务的公民,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不支付其基本的生活费等情形,导致他人无法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甚至有生命危险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遗弃多长时间是遗弃罪?一、遗弃多长时间是遗弃罪?遗弃罪是行为犯,它的犯罪构成......
·
新刑诉法监视居住条文是什么
新刑诉法监视居住条文是什么生活中,执法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和=的时候,为了更好的办案,有时候会对和案件有关的一些人进行监视,对其住所也进行监视。但是,在行驶监视权的时候,执法机关也必须遵循国家的法规,是不能随便行驶的。对于新刑诉法监视居住条文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将......
·
虚假出资如何认定,虚假出资会构成犯罪吗
虚假出资如何认定,虚假出资会构成犯罪吗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的股东在同意为公司出资之后却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把资金存入公司的账户中,这种行为我们称之为虚假出资。那么您知道虚假出资到底如何认定的吗?您要是有兴趣,请阅读我们在下文的讲解。一、虚假出资如何认定1、以货币方......
·
某某伟介绍卖淫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接受东营区法援中心的指派,我担任某某伟......
·
南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南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办理涉及增值税发票犯罪......
·
刑事诉讼法143条对查封的规定有什么
我们知道,在刑事侦查时,有时候会查封、扣押与案件有关的一些物品,并且刑事诉讼法143条主要是对查封扣押进行规定的内容,那么,刑事诉讼法143条对查封的规定有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搜集了关于刑事诉讼法143条对查封的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一、......
·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黑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构件混凝土换算(1)换算原因当设计要求构件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在预算定额中没有相符合的项目时,就产生了混凝土强度等级或石子粒径的换算。(2)换算特点混凝土用量不变,人工费、机......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0》
第一章 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理念第一节 劳动争议案件概述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与特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和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监视居住”制度
监视居住是一种非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关于监视居住的取舍问题,早在1996年刑诉法修订时就曾存在着较大分歧,最终立法机关采纳了保留监视居住的观点,将监视居住制度写进了刑事诉讼法。当前在刑诉法再修改过程中,学界对大致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应保留......
·
签合同时违约金怎么约定
签合同时违约金怎么约定一、签合同时违约金怎么约定现实生活中,人们在签订合同时往往都会对违约行为进行约束,违约金是对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进行惩罚的约束。在合同中,违约金条款能使合同当事人在不遵守合同要求的情况下受到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内容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
《企业规章制度》范本(二)
第一章总则1、本手册是本公司全体员工的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2、本手册解释权属中心办公室。3、本手册自200x年x月x日开始实施生效。第二章员工守则1.1本公司为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特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法规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手册。1.......
·
青岛离婚官司律师费如何收取?
当下,中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夫妻感情破裂或家庭矛盾无法调和而走上法庭打离婚官司的屡见不鲜,殊不知离婚不仅是两败俱伤,其实还需要付出成本的,特别是要通过打离婚官司来离婚的其成本更是高得多。目前全国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的收费不一。那么,青岛离婚......
·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是指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与伪造货币罪侵犯的客体一致。(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
有问题要咨询?
刑法全文非法采矿的界定是什么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青海律师
随州律师
鸡西律师
滨海新区律师
城口县律师
清远律师
琼中律师
东方律师
邯郸律师
湛江律师
九江律师
北京律师
奉节县律师
绍兴律师
贵阳律师
南开区律师
乌海律师
延安律师
德州律师
五指山律师
推荐律师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律师咨询
·
医疗纠纷,请问各位律师朋友为什么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
身份证丢失了b被别人拿去贷款有用吗
·
你好;我买的房子押金已交,但现在房子出现裂缝现象,现要求开发
·
请问出让土地闲置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3月20日二手房签协议时,卖房夫妻双方同意。因有生意
·
你好,我和我爸在萍乡上栗一个家具厂里面上班,老板去年
·
法院巳查封财产了,执行拍卖期限是多久
·
我的土地卡被法院冻结我想问问咋回事,必须去法院咨询被
·
从小父母离异,户口迁成了居民户口。但是农村有土地,2
·
您好,我是石镇的人,有点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想咨询一下
·
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再审后抗诉,风险代理,可以吗?
·
欠钱的老板一直拖着不给,只是打了一个欠条都两了现在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