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工伤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律师文集
现如今因受公伤失去生命的人非常的多,而且很多时候都是无法避免的。现在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父母或孩子因为工伤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自己成为被扶养人的时候,是可以依法拿到被扶养人生活费,解决生活、经济上面面临的困境的。而且生活费的金额不是随便给的,是有相关的条件计算出来的,那么工伤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一、工伤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工伤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依照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来说,计算公式如下: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18~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60~75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75周岁以上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5)被抚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支付
在实践中,工伤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有以下两种支付方式:一种是一次性支付;另一种是定期金支付。定期金赔偿就是判决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被抚养人存活几年,就赔偿几年,这种做法对双方来说比较合理但是定期金赔偿对于受害人家属来说,存在一定的风险,最主要的一点是赔偿义务人是否一直有给付能力。所以,在现实生活中通常采用一次性赔偿。
综上所述,对于工伤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算法有了明确的说明,生活费不是想要给多少就给多少的,是需要根据法律条文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来的。如果你不懂的话,可以找专业的人帮助自己算一算,以免算少或多算了。同时也希望有什么法律上的事情,可以查阅相关的律法。
·
工伤等级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经过工伤认定确定劳动者遭受的损害是工伤事故之后,需要对实际的损害作出伤残等级鉴定才行,这样确定了造成的损害情况自然也才好作出相应的赔偿。那这个工伤等级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工伤等级认定标......
·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认为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那劳动者就可以向单位索赔,但其实这并不是必然的。多数情况下,在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此时法律中规定要对劳动者做出赔偿。那究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告诉你具体答案。一、正常解除合同的......
·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工伤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工伤员工吗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用人自主权,但这个用人自主权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也就是说,单位在聘用员工后,不能随意辞退员工。不过,如果员工发生了工伤事故,此时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工伤员工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工伤员工吗劳动者......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存在的书面证明,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劳动合同又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实践中,不管是解除哪种合同,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您知道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满足哪些条件吗?以下是具体介绍。一、无固定期......
·
株洲律师成功办理撤销房屋转让协议案
基本案情:被告卜乙系原告卜甲的侄子,2018年12月25日被告卜乙夫妻与原告签订了《不动产转让协议书》,将原告所有的株洲市芦淞区某号房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两被告,并当场在市民中心办理了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的变更手续,但两被告一直没有支付房屋转让款给......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研究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享受着网络发达带来的种种便捷,与此同时,网络世界也日益复杂。网络活动隐蔽性强、虚拟性高、跨领域广,犯罪分子也洞悉并利用这些特点,从传统领域犯罪逐渐向网络空间犯罪转移,网络空间成为近年来犯罪的高发地。......
·
南京破坏生产经营罪律师
南京破坏生产经营罪律师办理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犯罪案件,解读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罪犯罪行为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司法解释、法条规定,如何认定故意、如何认定情节严重、如何判刑、如何赔偿、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异同等。南京刑事律师申请取保候审,......
·
南京信用证诈骗罪律师
南京信用证诈骗罪律师办理有关信用证等金融票据犯罪案件,包括伪造、变造、欺诈、作废、骗取信用证票据等诈骗行为,解读信用证诈骗罪的认定标准、立案标准、最新量刑标准等。信用证诈骗罪是与信用卡诈骗罪比较相似的犯罪,同时也是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诈......
·
女职工哺乳期可以出差吗
哺乳期女职工是受劳动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单位不仅不能随便解雇,而且在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方面也要作出特殊安排。那么,女职工哺乳期间可以出差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女职工哺乳期可以出差吗哺乳期员工是受劳动法律重点保护的......
·
广东省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很多交通肇事罪的发生,都是因为驾驶者在行使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的道路交通法规而造成的,此时的后果比较严重,因此需要对驾驶者进行处罚。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广东省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吧。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
·
二手房买方违约金是多少?
签订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最怕的就是出现违约的情况,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合同一方当事人很有可能随意的违约,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二手房买方违约金是多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二手房买方违约金是多少?违约金是多少完全由房屋......
热门城市
海南律师
广安律师
濮阳律师
西青区律师
安徽律师
开州区律师
焦作律师
山西律师
临夏律师
新余律师
巴南区律师
衢州律师
黔南律师
石柱县律师
澳门律师
黔东南律师
南宁律师
天津律师
盐城律师
滨州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律师咨询
·
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事情,找房山律师
·
交通事故还是安全生产事故
·
7号晚被人无辜打伤,住院3天能帮我打吗?当晚在黄岛区
·
这份协议我母亲得到的是什么?
·
租赁欠款,有欠条,合同。需要起诉,能否代理?
·
自叫房,一到四楼,一二楼放货物,三楼住人,这样的会被
·
您好,由于做了假的公证书,导致个人财产损失,公证处要
·
使用权房屋亲属是否有权代为处置
·
盗窃案,看也看不到人
·
有人欠我5万,有借条,现在还不上,我想告他,想让他还钱,如果
·
我儿?2岁,?2?9?0日拿他爸的手机看XX
·
对方欠我货款说到5月底全部结清,但是到现在也没给,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