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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归谁管理处置,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
律师文集
处理
交通事故
有相应的
管辖
机关,但是不同情形的
交通事故
,其
管辖
机关也不同,那
交通事故
归谁管理处置?
交通事故
责任是需要承担的,那
交通事故
责任谁承担?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
交通事故
归谁管理处置
交通事故
归谁管是
管辖
权的问题。
交通事故
的
管辖
权是指确定发生道路通事故时受理管理
交通事故
的管理部门,
管辖
权的及时确定对快速处理
交通事故
和保证交通顺畅有积极意义,体现了公正、公开、便民与效率的原则。
管辖
机关的确定也即
管辖
权的确定 :
(一)依据行政划分的归属
管辖
:
1、根据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
的处理机关为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对于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管辖
。
(二)依据
交通事故
的发生地
管辖
:
道路
交通事故
如若发生在两个以上
管辖
区域的,即发生了
管辖
区域重合的情况时,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管辖
。
(三)依据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
管辖
:
此针对
管辖
权有异议的情况,当出现对
管辖
权有争议时,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下级某一部门
管辖
。
(四)直接
管辖
和移交
管辖
的情况:
1、直接
管辖
的情况: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管辖
的道路
交通事故
。
2、移交
管辖
的情况: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以上为发生
交通事故
时
管辖
权的处理情况,根据规定,对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
时的
管辖
权,也按上述情况处理。
二、
交通事故
责任谁承担
(一)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
交通事故
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
交通事故
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
交通事故
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
交通事故
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
交通事故
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
交通事故
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
交通事故
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
交通事故
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
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
交通事故
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
交通事故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
交通事故
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三)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
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
交通事故
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
交通事故
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
交通事故
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
交通事故
责任无法认定的。
(四)对
交通事故
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
认定书,载明道路
交通事故
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我们知道一般是由公安交警部门对
交通事故
进行管理处置,但却不清楚发生的
交通事故
归谁管理处置。一般情况下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然要是情况特殊的话,则
管辖
的部门就会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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