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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应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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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又称为报价、发价或发盘。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则称为受要约人。一项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首先,内容具体确定。包括:
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一项要约,可以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不管他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但是,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是特定的,即人们能够确定发出要约的是谁。只有这样,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
第二,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因为订约当事人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因此,要约既然是订立合同的提议,就须包括能够足以决定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
其次,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即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当事人发出要约,是为了与对方订立合同,要约人要在其意思表示中将这一意愿表示出来。凡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不构成要约。要约人以何种方式发出要约,一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口头形式,即要约人以直接对话或者电话等方式向对方提出要约,这种形式,主要用于即时清结的合同。另一种是书面形式,即要约人采用交换信函、电报、电传和传真等文字形式向对方提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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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2、要约一经发出,邀请方可以不受自己的要约邀请的约束,即受要约邀请而发出要约一方当事人,不能要求邀请方必须接受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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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定金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合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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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的种类
保证期间按形成方式可分为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按保证的性质又可分为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和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 一、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 约定保证期间,即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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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文字陷进
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有一些当事人因为不清楚一些法律知识,仅仅因为一些文字的错误,而让自己损失利益。我国《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由此可以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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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律师凌灿伟发表的抢劫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接受指定辩护,担任被告人谢XX一审辩的辩护人,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查阅了相关案卷,现结合法庭调查及公诉人提供的有关证据,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辩护人对一审.的判决没有异议,认为一审.在定性和量刑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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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地址、电话一览表
衢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衢州市衢江区区政府大楼12楼1242室 邮编:324022 电话:0570-12348电话:0570-12348江山市法律援助中心 江山市. 邮编:324100 电话:0570-4011146常山县法律援助中心 常山县天马镇白马路52号 邮编: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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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看守所
上海市松江区看守所位于上海市松江区荣乐西路999号,是上海市松江区...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来访路线:沿着荣乐西路开到三新路,上海市松江区看守所就在两条路的交叉口,家乐福超市在上海市松江区看守所的马路斜对面。友情提示:看守所不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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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遗产继承律师
南京市鼓楼区遗产律师专业受理南京市及鼓楼区遗产纠纷,涉及遗产继承、遗嘱继承、房产继承及遗产诉讼等法律事务,致力于解决当事人的继承纠纷难题,为当事人提供遗产纠纷诉讼等专业的遗产继承法律服务。★南京市鼓楼区遗产继承律师服务范围: ·提供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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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如何认定?
何谓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那在实际案件中,该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罪呢?也就是说,聚众淫乱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请看以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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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讼费的标准
在进行房屋买卖时,需要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是需要法院进行判决的,在此之前我们需要对于该事件进行起诉,其中此类的财产类案件的起诉,诉讼费用有独立的标准,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讼费标准是什么?以下就是我们总结的相关内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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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应否就此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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