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文集
身份证弄丢的确非常麻烦。再加上我们在外地,身份证丢了后补办起来又特别麻烦。很多人选择的异地补办,但异地补办更为麻烦,以致于弄得很多异地补办身份证的朋友焦头烂额,常常无计可施。所以,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手续及常见问题相信是很多异地补办身份证者最为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手续:
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的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然后缴纳证件工本费40元。
在六十日内(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便可拿到身份证。
二、异地身份证补办常见问题:
1、为何2017年才可异地补办?
身份证可异地换证:此次出台的意见全文中对实现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时间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2016年7月到2017年6月,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逐步开展异地受理。2017年7月,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三项制度”。
据介绍,目前10个试点省市已完成有关系统升级,正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试点方案。
此前新京报记者在对身份证异地受理进行调查时曾了解到,如果某些省份在深圳设立了驻深办事点并可以受理身份证办理,那么该省在深人员便可以在当地办理身份证。
至于为何此项工作要到2017年才能全面落地,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这是因为我国人口多,各地情况不同,还涉及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业务流程调整完善、装备设备配置和人员技能培训等大量工作。
2、哪些人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
身份证可异地换证:如果开放身份证异地受理,哪些人可以不用返回户籍地便可办理身份证呢?
意见表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按照此条规定,可以申请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人员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
而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此外,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对于以上不能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情形,当事人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3、异地办理是否会收附加费用?
身份证可异地换证:实现身份证异地受理了,那些出门在外的人要去哪里办理身份证呢?
市(县)公安机关会确定户政办证大厅和部分户籍派出所为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点,这些受理点会根据当地流动人口数量、分布和地域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或者补领居民身份证,公民本人要先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也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身份证可异地换证:在公民提交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公安机关应在六十日之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缩短制发证周期。
此外,意见还要求严格执行工本费收费标准,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读到这,相信您对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手续及常见问题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和掌握了。从以上可以看出,异地补办身份证还是比较麻烦的。所以希望您平时还是多多留心,不要让自己的身份证那么轻易就丢掉。如果不小心丢掉了,我们建议你具体问题还是要向有关专业人士或者机构去咨询解决。
·
吉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吉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吉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
土地出让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土地出让缴纳的税费有哪些?土地出让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使用者就需要支付出让金,这部分钱是需要缴纳税费,而且不止一种税,这是很多人不熟悉的地方,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土地出让缴纳的税费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土地出让缴纳的税费有哪些?(一)营......
·
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土地是最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出让、划拨和转让的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在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内有权对土地进行处分。而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在国家和集体手中。那么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
·
周汝东律师代理劳动争议再审案件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冀民申6511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并案被告、二审上诉人):衡水市桃城区农业农村局,住所地衡水市桃城区中心大街民生胡同22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并案原告、二审上诉人):王xx,女,1970年2月20日出生,汉......
·
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全额追回货款本金
一、案情概要原告向被告供应建筑模板,货物由原告送货至被告指定工地,双方约定,被告若对货物数量、质量有要异议,应在货物签收当天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质量合格。另外,货款结算期限为收到货物起一个月内,双方若发生纠纷协商未果,由原告所在......
·
南京仲裁
仲裁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民事争议通常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和申请仲裁机构审理两种方法。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南京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
·
南京故意毁坏财物罪律师
南京故意毁坏财物罪律师为故意毁坏财物犯罪辩护,解答最新最全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立案标准、量刑处罚标准等,提供无罪辩护、罪轻辩护、缓刑辩护、以案说法。★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
·
申请商标注册注意什么
申请商标注册注意什么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了解清楚规定的条件、原则以及程序,这是必须的,而除此之外,申请人还应该对申请商标注册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项进行了解。那么实践中,当事人申请商标注册注意什么事项才好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
·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名房产份额如何确定?
根据目前存在的法院判决,有支持双方各占房屋50%份额的情况,也有支持未出资一方占20%份额的情况。由此可见,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法院并不是一刀切地按一人一半来进行分割,也不是直接判决出资一方享有大部分的财产份额,而是会根据出资贡献情况,双方在处理......
热门城市
宁波律师
常州律师
晋城律师
重庆律师
石嘴山律师
通州区律师
庆阳律师
临夏律师
岳阳律师
大庆律师
孝感律师
石柱县律师
南阳律师
遂宁律师
喀什律师
清远律师
乌海律师
普洱律师
荆州律师
鹤岗律师
推荐律师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律师咨询
·
我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啊
·
如果我一个月学籍转回来了但是又想转回去可以转??
·
我有个朋友,他和别人的微信聊天记录都删了,现在别人的
·
老人患脑血栓,不能吃饭和讲话,结婚19的再婚妻子扔下
·
小孩子踢球碰撞引起的伤害,如何承担责
·
请问下,我是小企业,为央企供建筑材料,有些签订了合同
·
我想离婚,但男方不干
·
婚姻财产纠纷,女方不给钱就跑了
·
房产遗赠如何办理
·
买卖银行卡帮着境外x搏,自己营利五六万元应该,钱退了
·
公司股份咨询,我曾是一名国企职工
·
速热某电視广告火暴为什不敢回荅其用电功率大小呢?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