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债权未到期,是否可以主张对方归还全部欠款?
律师文集
在履行了1个月的还款义务后便不再履行该还款协议,虽经多次催告,亦拒绝履行约定的义务,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双方的还款约定。可以依法可以要求刘X喜立即返还全部欠款。
1 、我国《
合同法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
。”本案中,刘X喜对于双方所签订的还款协议中约定的还款义务只按约履行了1个月,但对从2010年2月至今的还款义务却拒绝履行,未履行的还款义务占全部还款义务的大部分。刘X喜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再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分期还款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已构成了根本违约,李某某有理由相信刘X喜对其以后的还款义务在履行期限届满时亦不能履行,故依法可以要求李某某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承担
违约责任
。现李某某一并向刘X喜主张全部债权,是合理合法的(南京律师热线025-84110110)。
2 、依据我国《
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条规定了,在合同有效成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本案中,刘X喜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还款协议中约定的还款义务;迟延履行分期还款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经李某某催告后至今亦未能履行;刘X喜迟延履行其约定的还款义务,致使双方签订分期还款协议的目的已经无法实现,依据上述规定,李某某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该分期还款协议。解除该还款协议,实质上就是要求刘X喜立即履行全部还款义务,这与李某某的诉讼请求是一致的。
3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二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关于进一步增强诚实信用观念中明确了“在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下,对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的单方解除合同或其他必要的自救行为,应当予以保护。”我国《民法通则》、《
合同法
》中都明确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诚实不欺、恪守诺言、讲究信用。但刘X喜的行为却从根本上违反了这一原则,在与李某某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后,未能恪守诺言、讲究信用,未能按约履行约定的还款义务,致使李某某的债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损害了李某某的合法权益。本案中,由于刘X喜的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双方所签订的分期还款协议的目的已无法实现,因此李某某对刘X喜未履行的到期的和未到期的还款义务一并主张债权应视为李某某所采取的除单方解除合同之外的其他必要的自救行为,应当予以保护。
·
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 没到期是否可以起诉
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没到期不可以起诉,双方对还款日期进行约定的,要遵守约定,在还款日期到期之后,当事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 一、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没到期是否可以起诉 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没到期不可以起诉,借条上明确约定......
·
收款技巧策略
1、对新客户或没有把握的老客户,无论是代销或赊销,交易的金额都不宜过大。2、货、款无归的风险有时是由推销人员造成的。有些推销人员惟恐产品卖不出去(特别是在市场上处于弱势的产品),因此在对客户信用状况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就采用代销或赊销方式,结果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
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因双务合同负担债务并处于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二)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其债......
·
债的履行原则
债的履行原则,是当事人在履行债务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在这些基本准则中,有的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例如,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等;有的是专属于债的履行的原则,例如适当履行原则、协助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情事变更原则等。对于基本原则,此处不赘。(一)适......
·
山东临沂 刑事辩护律师成功办理交通肇事案
2014年10月1日13时许,林xx驾车行驶至沂蒙路与兰山路交汇处将自行车驾驶人何xx刮倒,后送至临沂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2014年10月4日去世。经临沂市交警大队一大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临公交直一字2014第201410010910认定:林xx承担全部责任,何xx无责任。事故发......
·
2022年最新南京市看守所律师会见联系方式(地址、电话、邮编)
2022年最新南京市看守所律师会见联系方式(地址、电话、邮编)总结如下,过去的一年,南京新设立了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搬迁新址。1、南京市看守所联系电话:025-84420960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邮编:2......
·
南京离婚股权分割
南京离婚时如何分割双方或一方在公司企业的股权?股权转让,时下已成为夫妻转移、隐匿.有财产最重要的“合法”形式。特别是对于拥有巨额.同财产的家庭来说,之所以财产“巨额”,大部分是因为拥有公司、企业股权。公司股权转让具有便捷操作性及转让价格的......
·
栖霞区知识产权律师
南京市栖霞区知识产权律师专注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专利商标维权、著作权、外商投资、国际贸易等方面,帮助企业有效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和刑事风险防控。●南京市栖霞区知识产权律师谈美术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判断对美术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判断,应以作......
·
二手房买卖常见纠纷
这里所谈的纠纷,仅指二手房买卖常见的纠纷,不包括商品房发生的纠纷。对于商品房纠纷,请参阅黄律师《商品房买卖常见纠纷》一文。一、房屋产权瑕疵房屋的权利分为两个部分:土地和房子。土地的性质有国家所有(城市的土地)、有集体所有(农村的土地)。所有......
·
交警有无权力扣留事故车辆?
出了交通事故交通警察有权力扣留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但扣车是有条件及时间限制的。具体根据公安部令第70号《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
·
什么是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有以下几个特征: 1、犯罪主体必须是在二人以上,无论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一方是自然人,另一方是单位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作为自然......
热门城市
永州律师
龙岩律师
丹东律师
衡水律师
锡林郭勒律师
伊犁律师
商丘律师
滁州律师
大兴区律师
阿克苏律师
湖北律师
鸡西律师
大连律师
昭通律师
合川区律师
三门峡律师
济源律师
万州区律师
梅州律师
白山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律师咨询
·
买房交的定金能要回吗?
·
我妻子以前是事实婚姻带一个孩孑,2007年嫁到我们菏
·
熟人用我的身份证发工资有什么不好的后果吗?
·
故意伤害罪如何辩护
·
分公司撤了 没有赔偿
·
为签订劳动合同,为买社保。可以要求赔偿吗?
·
出库单 入库单可以告不
·
请问一下,别人欠钱不还,还拉黑微信,没有联系方式,这
·
我想离婚,可妻子不同意,可以离吗?
·
我老公在煤矿上班出了工伤事故导致下半身瘫痪,孩子有没
·
信用社11年的贷款,债权出卖转让给讨债上门威胁索要
·
要求前男友给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