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工伤待遇纠纷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文集
在改革开放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南方城市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有大量的劳动者进行外出务工,当时因工受伤的情况多有发生。现在随着法制制度的健全,大量劳动者应当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工伤待遇。广大群众在进行
工伤赔偿
纠纷的过程中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其中就包括个人信息材料准备以及申请
工伤鉴定
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一、
工伤赔偿
纠纷的处理程序
1、进行工伤治疗;
2、委托律师全程代理;
3、申请工伤认定;
4、申请
工伤鉴定
(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鉴定);
5、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
6、进行工伤
保险
理赔;
7、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工伤赔偿
标准
工伤赔偿
标准(工伤
保险
待遇标准,依据《工伤
保险
条例》 )
二、
医疗
保险
待遇
(一)
医疗
费 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
保险
基金
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
医疗
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
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保险
药品目录、工伤
保险
住院服务标准
(二) 伙食补助费 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 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第4款
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
医疗
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 第6款
1、标准:从工伤
保险
基金
支付。
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
医疗
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
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保险
药品目录、工伤
保险
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
保险
基金
支付
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 第31条
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
医疗
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第31条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
保险
基金
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三、伤残
保险
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 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 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 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 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
医疗
待遇。(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从工伤
保险
基金
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 本人工资的90% ; 二级 本人工资的85% ;三级 本人工资的80% ;四级 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1)从工伤
保险
基金
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
保险
基金
补足差额;(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
保险
待遇。基本养老
保险
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
保险
基金
补足差额。(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
医疗
保险
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 五级 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 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
保险
基金
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 本人工资的70% ;六级 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
保险
费。(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
医疗
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 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
医疗
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 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 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 8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 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
保险
基金
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
医疗
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
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
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
医疗
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 第43条
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
四、工亡
保险
待遇 第37条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 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6、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 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要求:(1)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在劳动者进行维护权益的过程中若是有不清楚的可以及时询问相关专业人士。同时在劳动者进行
工伤鉴定
的过程中,应当实事求是说明自己的伤情,严禁虚报假报,否则将没有相应的工伤待遇。
·
用人单位招聘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
用人单位招聘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满足一定时间后,合同到期,为了合同条款的继续顺利履行,需要续签相关合同,继续履行有关的义务,享受相应的劳动权利。那么劳动合同怎么续签,劳动合同续签时间几年呢?这个问题,的我们和你说一说。一、劳动合同续签时间几年呢?劳动法规......
·
怎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我国并不存在试用期合同,而当事人之间关于试用期的约定,一般是在劳动合同中作出的。因此,就需要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其中的试用期条款作出明确的约定。那实践中,怎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比较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
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怎样的
通常情况下,员工在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以后,劳动关系也会从根本上发生转变。因为如果员工遇到工伤,涉及到一个工伤赔偿的问题,往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就是因为工伤赔偿的问题,产生非常多的矛盾,甚至会诉诸法律。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很可能会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
·
上海工伤员工主动离职可以获得哪些...
上海工伤员工主动离职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工伤员工主动离职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相关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
·
福州市所有区县看守所的地址、电话最新一览表
福建省福州市区有3个看守所,下属县各有一个看守所,详细地址如下:福州......
·
江宁刑事辩护律师
江宁刑事辩护律师办理故意伤害、经济犯罪、杀人、诈骗......
一方出轨有离婚赔偿吗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出轨并不是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如果出轨的一方与他人同居的,就可以要求赔偿......
肇事逃逸触犯的是交通法刑法吗是刑法《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形都有哪些一、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形都有哪些辞退员工中经常出问题的基本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辞退。比如......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二......
挪用资金罪和诈骗罪有区别吗?挪用资金罪和诈骗罪两者罪名的区别是很大的;1、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
担保债权如何申报?一、担保债权如何申报1、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
一、哪些情形不能适用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
公司变更登记的条件有哪些一、公司变更登记的条件1、如果同行业在成立日期不满一年不能变更公司名称;2、如果超过一年或夸行业......
违反交通法56条罚款标准是多少?违反交通法56条罚款标准是200元,对于违章停车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
有问题要咨询?
工伤待遇纠纷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武汉律师
浙江律师
合肥律师
肇庆律师
虹口区律师
南川区律师
鹤岗律师
安徽律师
山东律师
绍兴律师
图木舒克律师
广西律师
广元律师
广安律师
舟山律师
丰台区律师
汕头律师
东营律师
非洲律师
徐州律师
推荐律师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律师咨询
·
房屋抵押,担保法中第三十六条 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
·
学校故意要开除我怎么办!
·
您好,我和朋友合伙开公司,我投资了10万,是银行转账的,有清
·
有居住权的房子公婆是否有继承?
·
被刑警抓不告诉家属原因,已抓5天
·
上当受骗了,在一个网络游戏里骗了我的游戏币价值200元这样的人该怎么惩治他
·
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分配,请问两人没有结婚证
·
我咨询一下,我买?*保险,是**公司,每交?084元
·
在网上被陌生人骗去对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炒伦敦金亏
·
我一家私营企业公司上班,共始终不给开我该怎么办之前还
·
陈律师你好,我与湖南朗硕机电公司加盟有合同纠纷请你怎
·
农村树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