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贷款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律师文集
贷款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愈益增大,贷款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日益突出。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仅通过发放贷款参与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并支持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和进行技术改造,促进生产发展,同时还通过发放贷款促进商品流通,促进科技文化卫生事业等发展。与此同时,随着我国贷款金融业务的日益发展,诈骗贷款违法犯罪活动也随之产生并愈益严重。诈骗贷款行为不仅侵犯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财产所有权、而且必然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我国金融秩序的稳定。因此、诈骗贷款行为同时侵犯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所有权以及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具有比一般诈骗行为更大的社会危害性。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首先,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所谓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所谓隐瞒真相,是指有意掩盖客观存在的某些事实,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产生错觉。根据本条的规定,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情形近年来屡有发生,仅在上海一地,一年就发生假引资的诈骗几十起,案犯一般是伪造国外某财团的巨额资金或者“在美国的爱国华人”的巨额私人存款要以优惠条件存人某银行,以骗取银行的贷款和手续费。此外,还有许多犯罪分子编造效益好的投资项目,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并以虚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银行申请了几百万元的贷款后携款潜逃。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担保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如某公司通过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开出了一张虚假的存款证明,并以此向另一银行贷款几百万元。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里的产权证明,是指能够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货币、可随时兑付的
票据
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如罪犯张某以伪造的某房屋开发公司
房产
证明为抵押,骗取某银行贷款一百余万元。5、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本项规定的精神是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法诈骗贷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所谓串通,在本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前或在诈骗的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商量或进行策划,与诈骗犯罪分子予以配合,充当内应而为之提供帮助的行为。对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钱财的行为,应当注意分清两种人员在共同犯罪中采用行为的性质,如果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而采用的行为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社会上的其他人员仅是提供帮助的,这时就应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所犯的罪行来定性处理,如是贪污,就应依贪污罪处罚,社会上的其他人员则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如是侵占就应以职务侵占罪治罪,其他人员则以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处之。如采用的行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为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仅是为之提供帮助的,这时就以本罪定性处罚。而不能不分情况,都以本罪或他罪论处。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反之,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虽然其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了欺骗手段,也不能按犯罪处理,可由银行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加收贷款利息等办法处理。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愈益增大,贷款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日益突出,利用贷款来实施犯罪的现象也不断出现,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贷款诈骗罪。而从《刑法》中的量刑标准来看,一般犯贷款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债权人拒绝受领债务人如何处理?
债权人拒绝受领债务人如何处理?在我们所接触的合同中,大多规定了债务人迟延履行的责任问题,而很少有关于债权人迟延受领或拒绝受领方面的合同约定。但是债权人如果找借口逃避自己的受领义务,即债权人拒绝受领债务人如何处理?又该如何防范债权人拒绝的现象呢?下面就由为您解答。......
·
找不到债务人了该怎么讨债
找不到债务人了该怎么讨债一、找不到债务人了该怎么讨债现实生活中,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第一......
·
存款证明提前解冻如何操作?
存款证明提前解冻如何操作?公民立身于社会,需要不断赚取相关资金以满足生活所需,在储存到一定量资金的时候,大多数公民会面对存取款的问题。根据相关事项,若当已书写存款证明又遭遇突发事件需提前解冻时,您应如何处理和解决呢?下面则为您详细介绍存款证明提前解冻的相关事项。......
·
朋友借钱不还要如何处理
朋友借钱不还要如何处理一、朋友借钱不还要如何处理朋友之间借钱不还,又没有借条或欠条,这是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的漏洞所造成的。没有借条或欠条,也就没有任何证据,法律也没有办法。对方还是不还,只能凭借他的良心了。因此,借钱一定要有借条或欠条,这不仅是为了维护自己的......
·
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连云港市,滨海县、响水县,淮安市......
·
南京律师谈离婚怎么才有效果?
南京离婚律师专业办理离婚案件,为离婚当事人提供法律咨......
·
承诺书的范文结构是怎样的
承诺书的范文结构是怎样的?承诺书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它是指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书面形式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它往往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承诺书的范文结构是怎样的?网站的我们为你解答。1、标题或以文种......
·
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国家的征地补偿额的计算标准施行的是“同地同价”,“同村同价”,也即不同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这也是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所导致的。经济发达的地方补偿标准也就相应的高些。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
·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怎么赔偿
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也有不续签的情况下,此时可能需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的该如何赔偿呢?我们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
·
年中国新《婚姻法》全文
年中国新《婚姻法》全文我国《婚姻法》自1950年5月1日公布实施以来,只是在1981年1月1日进行过一次修改,但在2020年制定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接下来,我们就整理了最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帮助各位进行具体了解。第五编??婚姻家庭第......
·
电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办法是什么?
随之经济的发展,如今大街小巷电动车随处可见。虽然电动车的时速有法律规定不得超过20km/h,但是现实中绝大多数电动车都解开了这种限制,电动车的速度可以说也不慢,那么,电动车是不是交通事故中的车辆呢,电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办法是什么呢,下面我......
·
夫妻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很多打算结束婚姻关系的夫妻而言,此时协议方式可以说是首选的离婚方式了,而往往只有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不过不管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都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的,那到底夫妻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初犯盗窃罪量刑标准
法院判决量刑会根据案件的不同情节做出最后的判决书,初犯就是一个量刑情节,初犯会从轻处罚还是不会减轻处罚,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初犯盗窃罪量刑标准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初犯盗窃罪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第二百......
·
离婚孩子抚养和探视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孩子抚养和探视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离婚孩子抚养和探视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
离婚三岁孩子一般判给谁的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会因为子女抚养权问题而产生争议,此时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由法官对孩子抚养权做出判决。那一般夫妻离婚三岁孩子一般判给谁的呢?相信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问题,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离婚三岁孩子一般判......
有问题要咨询?
贷款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十堰律师
上海律师
石家庄律师
青海律师
凉山律师
汉中律师
邯郸律师
巫山县律师
自贡律师
鄂尔多斯律师
景德镇律师
石河子律师
静安区律师
基隆律师
新竹律师
通辽律师
香港岛律师
琼海律师
长沙律师
太原律师
推荐律师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律师咨询
·
吕梁地区,交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般要交多少了,建设单
·
关于单位无故辞退员工
·
交通事故认定主要责任,对方家属不愿出据谅解书,会被法院判刑吗?
·
离婚关于房屋问题
·
调个公民户籍档案多少钱
·
对方打人怎么办
·
我和朋友喝完酒第二天他摔跤了现在还在住院来我我们有关系吗
·
您好,在固原干的工程,我是实际干活人到至今为止,工程
·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呢,有劳动合??
·
身份证过期卡会被冻结?? "
·
医疗事故中医生责任鉴定
·
我爸就我一个女儿,还是养女,他没有经济来源算是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