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假释期后犯罪的犯罪分子如何处罚?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一些在狱中表现好、有悔改意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可以给与假释,这是对犯罪分子教育和改造的一种手段。如果其假释期后犯罪应该面临什么处罚?小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如何进行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假释在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二、假释期间再犯罪如何处罚?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裁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再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将原来没有执行的刑罚与对新罪所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重新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如果犯罪分子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但还没有构成新的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向原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送到原来执行的监狱收监。如果没有发生上述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由公安机关向犯罪分子和当地群众、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公开宣告假释期满。
综上所述,假释制度的设立是为了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改造,犯罪分子应该珍惜假释机会。按照规定,假释期满后,当事人如果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应该视为刑罚执行完毕。如果其在假释期后犯罪,属于重新犯罪,要面临加重处罚
·刑事证据规则传来证据的作用 刑事证据规则传来证据的作用一、刑事证据规则传来证据的作用1、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2、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是否真实的手段;3、在无法获得原始证据时,可用以证明案件的次要事实和情节;4、可以强化原始证据的证明作用。在中国刑事诉讼中通常不排斥传...... ·盗窃罪赃物怎么处理,依据赃物价值如何量刑... 有很多人很疑惑从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那里缴获的赃物该怎么处理?找到失主还好办,如果找不到失主,赃物该何去何从?司法机关又是怎么依据赃物的价值进行量刑的呢?的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请您跟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一、盗窃罪赃物该怎么处理刑事案件起获赃物后予以扣押,根......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缓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现行法明文规定,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在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后,需要按照既定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的,对于在侦查案件时发现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现象,也是会受到处罚的,经相关人士申请,可以得到缓刑。具体来说,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缓刑标准是怎样的?一、帮助犯罪......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要符合什么条件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包括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且该行为造成了对他人健康的损害,达到了轻伤、重伤甚至死亡的程度。故意伤害罪侵害的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应该予以严厉打击。犯故意伤害罪能判几年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故意伤害罪的成立要符......
·周志涛律师为王某提交的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临清市人民法院:北京邦洋律师事务所接受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委托,指派我为王某某办理取保候审申请,并已向临清市.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现对于王某某的案件提出如下意见,望贵院予以审查、采纳:一、本案中指控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构...... ·镇江扬中市首例高空抛物罪刑事案件宣判 扬中市法院审理了该市首例以高空抛物罪判决的案件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刘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2021年8月6日20时左右,被告人刘某在家中与女友吵架,为发泄情绪,刘某直接将其客厅内的一张重10.1公斤的电脑椅......
·南京公司纠纷律师 南京公司纠纷律师精通经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及公司收并购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大宗不动产交易、建筑工程款清收及索赔与反索赔等诉讼与非诉业务。★南京公司纠纷律师谈公司建立管理流程的必要性无论是集团公司还是新建立的公司,开始的创业基础是非......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专业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专业为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财产纠纷、离婚财产分割、婚姻遗产继承、离婚房产纠纷、协议离婚、离婚、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孩子抚养权、同居分手财产分割、涉外离婚等婚姻纠纷......
·侵占罪的犯罪构成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 ·精神病院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精神病院医疗纠纷解决途径一、综合医院的医疗纠纷与精神病院的医疗纠纷有无本质区别首先,应该明确医疗纠纷的定义。一般地讲,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请处理所引起的纠纷。笔者认为,发生在...... ·放弃继承可以不还债务吗 继承人在实际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的同时,还需要继承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所有的债务。但有的继承人可能想通过放弃财产继承的方式来不还债务,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不还债务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放弃继承可以不还债务吗继承人能......
热门城市
北碚区律师 台中律师 澳门律师 龙岩律师 崇左律师 吕梁律师 万盛区律师 可克达拉律师 白山律师 衡水律师 涪陵区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铁门关律师 双桥区律师 廊坊律师 邯郸律师 甘肃律师 金华律师 克拉玛依律师 岳阳律师
|
| |
推荐律师

律师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