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青岛工伤鉴定机构名称有哪些?
律师文集
青岛工伤鉴定机构名称有哪些?
1、市南区
办理机构: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南区办事处
办理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2楼
办理电话:85971830
邮编:266071
2、市北区
办理机构: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北区办事处
办理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38号4楼
办理电话:83668991
邮编:266024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期限
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可以分为三种。
一是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说是在海门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南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二是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待遇赔偿,所以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把握好初鉴和复鉴的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
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
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可以了解到青岛工伤鉴定的机构分为市南区和市北区两个所在地。当对工伤进行初次鉴定时,如劳动者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更高一级鉴定机构提出二次鉴定的诉求;自鉴定结果发布一年内,如劳动者出现伤情变化,可提出复鉴的请求。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在我国工伤四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关于员工工伤伤残的赔偿款,这不是由用人单位自己定价,并且也不是由受伤员工漫天要价的。所以国家根据员工工伤伤残鉴定的等级都合理的进行了伤残赔偿款的划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用人单位的基本权益。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工伤四级伤残赔偿多少钱?一、在我国工......
·
劳动法打架斗殴的规定是否有相关依...
应该说任何一家公司不论规模大小,其实都非常的忌讳内部的员工打架斗殴这种事情。平时同事之间因为互相存在着竞争的关系,所以有些矛盾在所难免,但公司的本意是希望通过这种竞争压力激发员工工作的动力的,当员工在公司内部打架斗殴的话,一般都是会罚款或者最严重的开除的。导致......
·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因为一些原因需要建设工程,工程的质量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承包合同之中是可以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多少钱呢?我们来了解下。一、工程......
·
鉴定工伤需要职业病鉴定吗?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受到的生理或心理上的伤害。在现在这个社会,工作压力大,越来越多的人拼命工作却让自己在工作中受了伤,劳动者试图通过工伤鉴定来取得工伤的补贴,然而一些企业却对劳动者者说什么需要职业病鉴定才可以。那么在法律上究竟申请工伤需要职业病鉴定吗,下面......
·
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开通“周末会见”
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开通周六、日会见的安排,推行预约会见、视频会见,市.监......
·
栖霞法律顾问
南京市栖霞区法律顾问担任公司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
醉驾处罚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
定罪的三个条件是什么?1.定罪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定罪权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人民法院通过自己的职能活动,查明犯罪......
结婚后给的彩礼离婚能要回来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
离职补偿金的发放条件是什么一、离职补偿金的发放条件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
有的人觉得,我又不开车,怎么么走,怎么骑都没有关系,因此很多的交通规则都不遵守,给道路的通畅性造成了很大的问题。道路上电......
现在犯罪的方式比价多,很多人为了避免自己违法,往往自己不动手而是教唆他人犯罪,不过传授他人犯罪方法也是犯罪的一种,只要符......
与银行签合同后毁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网络名誉权主动道歉调解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吗?网络名誉权主动道歉调解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
·
婚姻法离婚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是一个人一辈子中的大事,因为一个人的一生中有大半时间是另一半陪伴着走过的。但是结婚的对象并不一定都是适合的,如果遇到不合意的伴侣难免会想到离婚。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离婚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民法典》......
有问题要咨询?
青岛工伤鉴定机构名称有哪些?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凉山律师
江津区律师
忠县律师
鹤岗律师
新疆律师
烟台律师
阜新律师
宣城律师
萍乡律师
孝感律师
常州律师
石柱县律师
定西律师
临沧律师
陵水律师
张家口律师
合肥律师
大洋洲律师
肇庆律师
平顶山律师
推荐律师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律师咨询
·
本人于2018年3月1日进入温岭市泽国镇一家民营企业
·
拖延工资,我也是在一家皮具厂工作{广东-广州-白云区}11月12月工资没发
·
我想咨询我的事故问题
·
您好,我和别人写了一份业务转让合同和收款收据,签了字
·
该条款应当怎样理解?
·
您好我昨天上午考的科一合格了驾驶本分什么时候可以恢
·
刑事偷窃案
·
求助,朋友欠钱联系无果
·
一般的盗窃怎么判
·
就是有关于财产问题上的我外婆的财产分割问题
·
我驾驶货车,被一辆直行车撞到后轮部位,交警说我全责,
·
封屋,如果法院封屋里面的家电家具等等会被一起没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