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没有遗嘱时遗产怎么分
律师文集
现实生活中,很多老人会早早写下遗嘱,确定好财产的分配方式,以避免在自己身故后,子女为了争夺遗产而伤了感情的情况出现。不过,在老人过世后,如果老人没有遗嘱时遗产怎么分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没有遗嘱时遗产怎么分
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继承法第14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
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2年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根据这一规定,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实物分割。
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2、变价分割。
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
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通常在没有遗嘱时,需要看是否有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若有并且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就需要按照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来分割遗产。否则的话,就只有通过法定方式分割遗产了。所以说,即使被继承人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也是不会影响分割遗产的,但是在实际分割的时候可能就会有所差异。
·
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继承公证的程序
继承权是继承人享有的权利,但是在实际中因继承问题发生纠纷还是很常见的,所以,有的人为了防止发生纠纷,就会采取申请继承公证,那么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现住国内自然人......
·
再婚可生育第二胎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
·
非婚生子女继承财产的比例是怎样的
一、非婚生子女继承财产的比例是怎样的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1、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
·
遗产分割起诉状怎么写?遗产分割起诉状范文...
很多时候涉及到财物方面的往往都是比较容易产生纠纷的,其中在进行遗产分割的时候,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就比较大。而此时不少人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就要知道这个遗产分割起诉状怎么写。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起诉状原告:吕___,女,汉族,1928年___月___日出生,现......
·
东莞市债务纠纷律师,处理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东莞债权债务律师办理债权、债务、讨债、债权转让、债务纠纷、债务转让、债权债务诉讼、公司债务、金融债务、离婚债权债务、债权抵押等债务纠纷案件。公司追讨债务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一、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
·
达州市大竹县律师凌灿伟发表的门市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
门市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来源: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凌灿伟律师出租方:XXX(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XXX(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于2010年9月9日就大竹县金利多蒲葵阁门市82-89号门市签订《门市租赁合同》,现甲乙双......
·
南京版权律师
南京版权律师一直专注于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为您维权之路保驾护航,代理各类版权纠纷案件,专业解决当事人版权争议、版权诉讼、盗版起诉等法律事务。◆南京版权律师谈著作权行政处罚的程序当事人向版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经过审查,符合受理条......
·
广德县看守所
浙江省广德县看守所地址在广德县桃州镇高湖村(原高湖茶场),高湖驾校对面,是广德县...拘留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律师提示:广德县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去广德县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取保候审、提供法律......
·
特殊自首与一般自首
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由此可见,我国刑法将自首分为两种类型,理论界、实务界称......
·
不适用死刑的罪犯有哪些
不适用死刑的罪犯有哪些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
公司能否限制股权转让?
公司对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的限制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规定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撤资退股或者转让出资;二是规定如果股东死亡,限制其继承人继承股份;三是规定股东转让出资只能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等等。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仅是资合组织,同时也是人合......
热门城市
安顺律师
淮北律师
湘西律师
长宁区律师
静安区律师
松江区律师
甘肃律师
梧州律师
五家渠律师
三沙律师
大同律师
福州律师
百色律师
佳木斯律师
广东律师
遂宁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天津律师
乐山律师
贺州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夏骏艺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律师咨询
·
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协商可能
·
我收到快递寄过来的古琴,当时签字了,第二天才打开包裹
·
离职后公司把工资提成结算打了个欠条,之后过去要不给怎么办?
·
伤情鉴定为二级伤残,会经法院判刑吗?还是关压几天就被
·
我在上网上借款没有还起诉了,怎么
·
劳动合同与同工同酬
·
欠钱不还怎么办,我应该去法院起诉吗
·
崇礼县冯占全欠涞源县王利军工程款
·
我是一位残疾人,我想问一下我的电费可以免费吗??
·
请问离婚请律师需要多少钱啊
·
我爸被车撞了,现在保险公司赔偿需要提供资料可是我爸没
·
租赁房屋水管爆裂漏水,我是否有责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