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一、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律师文集
一、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1、支付抚养费的项目: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2)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3)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2、支付抚养费的时间: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1)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3、如何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
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有条件的抚养费可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如果双方选择在
离婚
对抚养费的相关计算采用一次性进行支付计算的话,那么一般是要把子女到18岁的所有的生活费计算进行。但是这样一般还是很难计算全面,一般都会建议双方按照实际使用费用来进行分期支付,不建议一次性进行支付。
·
分居满两年一定会判离婚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分居离婚必须要满足至少两年的时间才行,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分居满两年一定会判离婚?在判决离婚之前,还需要对分居情况作出认定。到底分居满两年一定会判离婚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分居满两年一定会判离婚吗中国的法律没有自......
·
如何收集分居证据,分居满两年就能离婚吗
夫妻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的情况非常多,很多人都把分居满两年当成了离婚的程序,在法律上分居满两年就能离婚吗?提起离婚诉讼的,必须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又该如何收集分居证据呢?我们在下文一一为您介绍。一、分居满两年就能离婚吗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
·
为干涉婚姻非法拘禁该怎么处理
现代社会中,婚姻都是自由的,父母虽然可以为子女的婚姻提供一些建议、参考,但却不能很强硬的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不过现实中,却有父母为干涉婚姻非法拘禁子女的情况,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为干涉婚姻非法拘禁该怎么处理非法拘禁......
·
怎样强制执行探视子女?
探视权是一种与人身关系有关的权利,对于一般的权利而言,若对方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法院相关部门会采取适当的措施,要求对方强制履行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怎样强制执行探视子女?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是需要双方进行协商的,我国探望权行使方式有哪些呢?一、怎样强制执行......
·
谢纪明挂靠建筑合同纠纷案代理词
审判长:根据刚才的庭审调查情况,我谈四点意见:一、被告与谢纪明管......
·
杭州市江干区看守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看守所地址在杭州市江干区笕桥镇黄......
·
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的地方是什么
法律的修订和完善就是为了更加完善社会的需要,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夫妻双方能够得到一个更加公平的待遇,婚姻家庭编对女方不利的地方是否存在,也是所有的女性朋友所关心和担心的,但是法律永远都是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的,但是具体是什么样的呢,感兴......
·
土地租赁协议工商局有备案吗?
土地租赁协议工商局有备案吗?为了使土地能够快速的进行流转,土地出租是大多人选择流转的一种方式。那么土地租赁协议是出租房和承租方必须签订的一项书面合同,该合同由合同双方各持一份,那么土地租赁协议工商局有备案吗?今天我们做了以下分析。一、土......
·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纠纷中基本上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分割。协议分割没有特别的规定,双方自愿协议并且签字生效就可以了,很多人不是特别了解诉讼分割的相关问题,最关心的莫过于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今天的......
·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一、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
·
入职前签劳务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出去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只有签署劳动合同之后我们的权益才受到法律保护。可是有的企业第一个月是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再正式签署劳动合同。下面我们来看看,入职前签劳务合同应该注意什么?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所......
·
劳动的同的类型
劳动的同的类型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
·
把孕妇打流产怎么判刑
一、殴打孕妇导致流产,属于故意伤害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
·
商标许可使用的形式
商标许可使用的形式,是指注册商标权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规定许可使用人以何种方式使用商标。《商标法》规定了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应当保证使用该......
有问题要咨询?
一、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吴忠律师
璧山区律师
兰州律师
巴中律师
北辰区律师
枣庄律师
唐山律师
临沂律师
阜新律师
汕尾律师
桃园律师
万州区律师
威海律师
菏泽律师
通辽律师
宁波律师
宁夏律师
荣昌区律师
抚州律师
彭水县律师
推荐律师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律师咨询
·
有个房屋买卖的官司,你打吗?
·
在送去医生给打了针之后小孩子就去世了;怎么起诉
·
肖律师您好:在吗,你电话告诉你一下,有事找你
·
跪求帮助离婚官司
·
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
我在高新区一公司工作了8年多,公司一直没有为我买社保,现在我自己辞职能拿到经济补偿吗?
·
普通私人旅游有限公司,注册拿来开淘宝店的,没有实体店
·
我老婆下岗后和朋友开了一间专卖店,不会管理结果赔了17万多(多数是自家人的钱)如
·
打工不给钱,我该怎么办
·
合同问题,请问
·
我该怎样才能申请工伤认定
·
因卖淫胁迫敲诈勒索5000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