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一、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损失如何计算?
律师文集
一、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损失如何计算?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从租赁双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为了出租获利。所以,也可以从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双方的
违约责任
。比如可以做类似如下的约定: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
违约责任
; 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区为承租人另外寻找到与原租赁房屋、租金标准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费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担
违约责任
。二、出租人的义务有哪些?1、出租人收取租金时,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承租人收取其他费用。除公有住房外,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租赁保证金;2、给付义务,即出租人承担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合法使用房屋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并对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维修的义务和尊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义务。3、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需改建、扩建或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的,须征询承租人意见,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综上所述,承租人不提前告知就解除租赁合同,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标准是三个月租金,当然,如果双方约定租赁合同,可以在按照合同的条款执行。换言之,出租人违约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也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
,给对方赔偿。
·
对方签订合同后违约,违约金怎么算?
对方签订合同后违约,违约金怎么算?一、双方在合同中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只要一方不主张过低或过高,则依合同约定办。但应注意的问题是,如已经主张增加违约金后,又提出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在选择增加违约金和主张违约金+实际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之间,要进行权衡,......
·
板栗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板栗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存在哪些陷阱?一、板栗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板栗购销合同范本买受人(甲方):卖出人(乙方):为加快农村经济快速健康规模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根据《民法典》,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
·
供应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供应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共赢理念成为现在大多数商家的经商之道,合作成为发展的必经之道。合作共赢,本是有利于绝大多数的商家的手段,可凡事有利必有弊,合作带来的弊端往往就是更多的矛盾和纠纷出现,下面是我们给您分析的关于供应合同纠纷怎么......
·
合同是我们在法治社会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因...
合同是我们在法治社会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因为只有签订了合同协议才能保障双方的利益不会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损失,我们在贷款的时候不要进行抵押固定资产,一般抵押的都是房产在抵押的时候要签的合同,那南京房产抵押合同怎么写?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甲......
·
“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回顾2019年十大有效刑事辩护,2020年再接再厉,砥砺前行!
“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回顾2019年十大有效刑事辩护,2020年再接再厉,砥......
·
无锡市第二看守所
无锡市第二看守所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钱胡路567号—2,......
把借条丢了还钱怎么处理?对方不还钱的话可以起诉处理,在讨债过程中,相关的讨债材料即讨债证据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要想在法律上有......
草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法律如何规定草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合同只有经各方当事人签订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仅草拟而不签订则未生......
居间合同的跳单行为处理办法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客户在与中介商合作过程中,在中间商已经提供了商品信息后,客户跳过中......
一、审查起诉的要点包括哪些?审查起诉的要点包括该案件移送的证据是否充足,能否向法院进行起诉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
三种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具体是哪些?一、三种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具体是哪些?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
与总公司签订合同由分公司施工合法吗我国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两种,一种是需要行政许可的,包括前置行政许可和后置行政许可,前......
一、根据哪个法条退回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
玩忽职守中的认定是什么?玩忽职守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
寻衅滋事,是在现实生活中偶尔会遇到的事件,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肆意挑衅的、随意殴打骚扰他人的或者损坏公共财物的,随之也......
有问题要咨询?
一、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损失如何计算?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常德律师
漯河律师
江北区律师
新乡律师
许昌律师
厦门律师
果洛律师
奉节律师
六安律师
璧山区律师
北海律师
遵义律师
甘肃律师
肇庆律师
杭州律师
江津区律师
黔东南律师
大渡口区律师
青岛律师
台中律师
推荐律师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夏骏艺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律师咨询
·
我是租赁站的老乡代租我的钢管至今没有归还
·
在奶粉店里买了奶粉,存在店里的,结果发现宝宝喝了不适
·
请问公证处有一兄妹不签字我可以继承遗产??
·
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有一方不同意,怎么才能离?
·
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认定
·
住户厨房下水堵塞造成严重损失如何维权
·
2017年11月份欠的钱到现在一直没还,我想起诉对方
·
社保未交起诉咨询
·
咨询问题我要怎么协商,我要怎么协商
·
我是烈士的老子女。农村户口,?8岁前未享受国家抚恤金
·
买商铺不通过中介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
宅基地被占用20多年,还能要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