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辩护,xs.gd.cn>

·什么是逮捕?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

·逮捕的执行程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①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立即执行逮......

·逮捕的证明要求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既是适用逮捕的首要条件,也是逮捕的证明要求。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实体事实的要求,即“有犯罪事实”;二是关于证据的要求,即“有证据证明”。这两个方面紧密相连,共同构成逮捕的证明要求。  1.关......

·批准、决定逮捕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羁押于一定场所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能有效地控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不依法适用逮捕措施,将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对犯罪嫌疑人采用逮捕措......


·感谢姚强律师千辛万苦维权,当事人特送来 锦旗表示感谢
      2019年国庆节期间,当事人刘姐委托姚强律师代理起诉要求冯某家归还彩礼及装修款项的案件。但该案面临了很多困难,..、当事人只晓得被告的小名,并不清楚被告三人的具体姓名、身份证号码,无法确定明确的被告;第二、当事人支付给被告家彩礼金钱的具体支付证据没......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管辖范围、地址、电话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跨区面向全省9市跨区划集中管辖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发生在南京、镇江、扬州、泰州、盐城、淮安、宿迁、徐州、连云港辖区内的重大知识产权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南京知识产权法庭按照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


·马鞍山市看守所
      安徽省马鞍山市看守所地址为马鞍山市葛羊路,俗称“马鞍山市...看守所”。律师提示:马鞍山市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去马鞍山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取保候审、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

·上海市虹口区看守所
      上海市虹口区看守所地址在上海市虹口区粤秀路355号,是上海市虹口区...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律师提示:上海市虹口区看守所不准家属会见,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去上海市虹口区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申诉、刑事辩护、保外就医、减刑......


·年后入职发工资怎么发?
      年后入职发工资怎么发?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入职后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工作时间对工资进行发放,所以即使是年后入职,工资的发放也应该方法,不能够因此克扣工资。那如果公司克扣怎么办?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年后入职发工资......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释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时侵权人会推卸责任不愿赔偿,使得受害人无法得到赔偿,由此引发了大量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保险公司的赔偿等问题也是法院审理案件......

·什么是专门管辖?
      它是指,专门法院之间、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之间对第一审刑案在受理范围上的分工权限。解决哪些刑案由哪些专门法院审判的问题。我国受理刑案的专门法院有:军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军事法院管辖的刑案主要是: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违反刑法第十章,犯军人......



热门城市

非洲律师  南充律师  甘南律师  清远律师  衡水律师  丰台区律师  海淀区律师  金山区律师  拉萨律师  茂名律师  喀什律师  大兴区律师  天门律师  阿拉善律师  内江律师  楚雄律师  通州区律师  银川律师  济南律师  朝阳律师  
错误逮捕的认定
 律师文集
      

    国家赔偿法中所称错误逮捕,是指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的错误逮捕。因为逮捕是与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有力手段,因此实施逮捕必须以犯罪事实存在为根本前提。如果事实上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而对被告人施以逮捕,那么,这种逮捕显然是错误的,国家理应予以赔偿。当然,国家承担因错误逮捕引起的赔偿责任是有条件的。



    根据本法规定,构成错误逮捕的国家赔偿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作出了错误的逮捕决定。这一般是因为决定机关的疏忽、不负责任或者案件的复杂性导致的;



    2.被逮捕的人无罪,这是形成错误逮捕的本质要素。对确已构成犯罪、其主要犯罪事实业已查清的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要求,不存在错误逮捕问题;



    3.被逮捕的人有被实际羁押的事实,如果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虽然已作出了逮捕的决定,但是,在执行逮捕前发现决定错误而及时予以纠正,并未对决定逮捕的人施以逮捕和实际羁押的,国家则不担负赔偿责任;



    4.错误的逮捕决定与无罪羁押之间有因果关系。

推荐律师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259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