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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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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建筑
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一个房子的好坏是影响着一家人的生命安全,只有好的质量房子,才能让人住的安心,放心,一般在房屋完工后,都要请专门的人来检查,那么房屋
建筑
工程质量何修办法有哪些?地基的基正工程和主体结构一定要按照国家的标准来修,必须要有合理的年限,屋面和卫生间的防水工程必须有5年的有效期等等,那下面就来听听律图小编的看法。 房屋
建筑
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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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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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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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
建筑
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
建筑
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
建筑
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
建筑
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
合同
的约定。 第四条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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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
建筑
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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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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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㈠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㈤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八条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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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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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
建筑
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第十条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
建筑
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十一条 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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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在保修期内,因房屋
建筑
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
建筑
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 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出的商品房保修,还应当
执行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保修范围: ㈠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㈡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限。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㈠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 ㈡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军事建设工程的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执行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购买房子时一定要注意工程质量的保修期限,而且在工程质量出问题的时候,必须要求开发商能够及时的处理,这才会让自己不受到任何的损失,所以,房子的质量对于一个房主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好的质量也才能让人住得放心。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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