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员工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文集
员工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申请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合同未到期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正式提出书面辞职报告,30天后劳动关系解除,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天提出正式书面辞职报告,3天后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员工工资(不需要赔偿),否则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和仲裁。
由上可知员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离职手续怎么办理?
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
合同法
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
(1)概要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适用情形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
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事上面所说的,解除劳动合同双方都是可以提出来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而且还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三十天之后不管对方是否愿意都可以立即辞职,所以,按照劳动法的程序来才能不会触范法律,对于自己来说也是最好的。
·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在进行工程建筑的时候,建造的建筑的质量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如果房屋质量不过关不仅降低居民的居住感觉,甚至会危害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建筑工程质量的检测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筑工程质量检测......
·
一、如何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
一、如何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故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二、......
·
怎么成功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鉴定流程主要包括向劳动部门申请、到指定医院检查、再由劳动部门做出判断。这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流程,怎么成功申请工伤认定?首先是要明确工伤认定的期限限制,并且规范填写申请表,之后的步骤按部就班的进行就自然会成功。下面我们就介绍申请工伤认定的具体要求。一、申请工伤......
·
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现在工程质量验收方面的标准越来越高,有许多人不了解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有哪些,导致自己工作的结果与标准不符合,功亏一篑,白费了自己的一番苦心,所以,要提前了解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标准,下面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一、建筑方面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
·
乐陵律师田树森积极为民提供法律援助
2018年春节刚过,一些经济困难的群众慕名来到律师办公室,和田树森律师就交......
·
南京要债公司
南京要债公司合法吗?南京律师提示:要债公司并不......
残疾赔偿金的基数的规定是什么?一、残疾赔偿金的基数的规定是什么?残疾赔偿金的基数的规定是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
怎么清偿合伙企业债务一、怎么清偿合伙企业债务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属于补充性责任,即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吗?股权质押与质权人的自身利益相关,因此由于股权质押的担保力不同,那么股权质押需要登记吗?相信很多人对此......
企业改制补偿纠纷是否具有可诉性?企业改制是现在很多企业都面临的问题,因为在企业改制之后可能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比如说企业......
私募基金投资人认购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私募基金投资人认购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哪些根据《募集办法》,募集机构应当在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怎么立遗嘱范本?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怎么立遗嘱范本?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
交通肇事逃逸和不逃逸的规定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和不逃逸的规定是需要确定交通肇事是否当事人存在着逃避法律责任的这样一种情形,......
·
老公贩毒夫妻共同财产会被没收吗
老公贩毒夫妻共同财产会被没收吗一、老公贩毒夫妻共同财产会被没收吗老公贩毒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他个人的那一部分被没收。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应......
·
协议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
协议离婚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但是并不是所有夫妻都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夫妻双方如果准备办理协议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必须对自愿离婚达成一致,而且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问题没有争议。协议离婚的手续怎样办理?我们一起在......
有问题要咨询?
员工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白沙律师
台州律师
宿迁律师
巫山县律师
荆州律师
路环岛律师
娄底律师
朝阳区律师
信阳律师
沙坪坝区律师
新竹律师
黑河律师
海西律师
贺州律师
阳泉律师
茂名律师
临沂律师
永川区律师
和平区律师
五家渠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夏骏艺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律师咨询
·
因工出差,造成右脚骨折,算工伤吗
·
欠债不还 从认识到现在全是谎话
·
请问对于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接单吗
·
公司搬迁,我申请调岗。公司领导答应让我接替另一位将要
·
你好,我当时18年买了个二手房子,当时还没办房产证,
·
您好,银行卡冻结了怎么办
·
2个孩子了,想离婚怎么流程
·
在家中自己藏有三支气x,卖给熟人两支,均在网上购买的,会被判
·
您好, 我是异地在莆田工作的!在莆田云度新能源公司
·
我在哺乳期期间因为旷工被公司辞退了,可以得到赔偿吗?
·
解除合同补偿问题
·
5年前签订协议不要小孩抚养费,现在起诉要抚养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