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征地补偿费是什么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哪些及怎样计算?
www.cnLaw.net
法律知识
征地补偿费是什么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哪些及怎样计算?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一、基本知识 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用地者在征地中,因其征地致使他人可预得收入的减少,从而造成权益损失,理应对该全部可预得收入予以补偿,此补偿性质同于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平等原理。该处的“他人”指该被征用土地的承包经营者,包括已转包经营者。村民的该项所得,是其财产损失的金钱补偿,故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同于村民的其他财产,性质上并不具有其他特殊的含义。实际中,用地者在预算出其三大补偿费金额后,将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连同其他费用一并支付与村集体,由村集体再行处理。因货币所有权随占有而转移,此时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由村集体占有控制,村民并不拥有该费的所有权,其与村集体形成法律上的
债权债务
关系,村集体作为享有青苗补偿费的村民的债务人,必须将该费返还村民,村民亦可向村集体行使给付请求权。 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
保险
费用。”安置补助费俗称“劳力安置”,是对具有劳动能力而失去劳动对象的农民的生活安置,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但安置补助费的金额多寡、支付标准并不受被征土地多寡因素影响,其标准更多地考虑受安置农民个体因素。 二、可
执行
性分析 三大补偿费可否
执行
,关键在于其性质是否属一般的“财产”范畴,即其是否具有不可
执行
的个性。如上分析,村民取得青苗补偿费的法因在于损失与补偿,其取得的该收入,并不异于其他财产,故不具有不可
执行
的个性,应当可以
执行
。而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可否
执行
,我们则在下面具体探讨。 1.对已经进行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法院有权予以
执行
。笔者认为,虽然法律对集体土地的处分加以强制限制,但对集体土地被征用后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并未禁止处分。因此,村集体对土地补偿费的处分有完全权利,对其依自治权作出的处分的合法性,应当予以承认。土地补偿费财产性质同于其他财产,但因土地补偿费权属归村集体,若村集体对土地补偿费并不分配到户,则法院不能因被
执行
人为村民而
执行
集体财产。仅在村集体依法分配土地补偿费,该征地补偿款权属、性质发生变动时,法院对此时的土地补偿费才可采取强制措施。 2.对于直接支付给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法院亦有权予以
执行
。法院的强制
执行
并不与法律强制设立安置补助费初衷相冲突,安置补助费设立初衷在于保护农民这一弱势职业群体,强制
执行
对象为农民个体,注重对被
执行
个体的生活条件、经济状况的分析。在现实中,多数农民并不富有,安置补助费在其失地后一段时间内,对其生活与工作的扶持亦可以想像,故一般不能再强制
执行
。对此,法律亦规定了强制
执行
中的
执行
豁免制度,法院在
执行
中必须保护被
执行
人的基本人权,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使其不会因法院的强制
执行
而走上绝境,或只能依赖社会救济过日子,导致社会负担的加重。 综上所述,对于直接支付给村民的安置补助费法院有予以
执行
的权力。法院强制
执行
标的为行为或财产,其中的财产应为被
执行
人所有或可支配或可期待财产,若土地征用后对需安置人员进行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不再直接支付村民,虽安置补助费利益指向被
执行
人,法院对该种类型的利益可否
执行
,理论界尚未形成主流观点,为稳妥起见,法院目前对该利益不予强制
执行
为妥。 三、法院的
执行
法院在对三大补偿费
执行
中,应当先查明被
执行
人有无征地补偿款的收入,以及被
执行
人个人具体收入金额。对被
执行
人的该收入予以强制
执行
的先决条件,必须是该收入名义上已归被
执行
人所有。因此,对于这三种费用的
执行
,还很有必要结合征地补偿款的支付过程进行分析。 由于青苗补助费完全归属于被
执行
人所有,虽青苗补助费由村集体占有,但所有权归属于村民,因此,在用地者征地并支付青苗补偿费后,法院即有权对该补偿费予以强制
执行
。而对土地补偿费强制
执行
的条件,是该补偿费所有权属已发生变动。一般而言,村集体作出分配决议后,因决议为纯意思表示,故并不立刻致使征地补偿费性质、权属发生变化。同时,再考虑到村集体也完全可再依法重作出推翻分配该补偿费的新决议,因此,即使在决议中被
执行
人可得土地补偿费已得到明确,法院亦不能对权属仍归村集体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然而,因村集体依法作出的决议,对村集体本身及村民具有约束力,故在尚未有相反证据足以排除该决议的情况下,法院可依分配决议对属被
执行
人应履行义务范围的征地补偿款予以冻结,以防事后的
执行
难。这是法院对权利人可期待权利预先采取的控制性措施,法无明文禁止此种
执行
措施,故从法理上讲,应当是允许的。在这种情况下,假如村集体事后重作出与分配决议相抵触的新决议,法院可在审查后予以解冻。此时的解除冻结裁定并非基于前一冻结的根本性质错误,而是基于法律事实的变化而变化。另外,如果在法院采取冻结措施后,被
执行
人不能再放弃领取该土地补偿费,法院也不因其不到场,而受制于村集体意志,致使划拨不能。笔者还认为,因分配土地补偿费在性质上属于村集体分配其集体财产,若村集体对法院的划拨措施不予配合,法院可直接
执行
村集体的其他财产,以充抵
执行
标的额。同理,在形成需安置人员不再统一安置的决议后,法院即有权对被
执行
人的安置补助费予以
执行
。
·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一、流转形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根据流转双方需要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
·
商品房无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商品房无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一、无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1、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情况有些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不足,便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银行做贷款抵押。而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购房人如果不要求办理......
·
土地确权后,为什么有的宅基地使用权是70...
为什么我家的宅基地确权产权年限只有70年,而我亲戚家的却写着无期限呢?其实,我国土地的所有权是分为两种的,一种是集体的土地(比如村集体),另一种是国有土地。一、它们有什么区别呢?其实,它们之间的区别并不大,主要是使用年限的区别。村集体的土地使用年限是没有限制......
·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城改证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城改证是什么?我国公民对国有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要使用该国有土地就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城改证和城中村改造有关,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城改证都是一种证明。在这里着重介绍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申办程序和重要意义,城改证则简单介绍。国有土地使......
·
浦口讨债律师
浦口讨债律师处理欠款纠纷、借款纠纷、债权债务、债务追讨及相关业务,积累......
·
什么情况下车辆可被扣押?
什么情况下车辆可被扣押?一、有违章行驶的情况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
驾驶证到期了怎么换证,多久要换一次证不少新手司机说,他们拿到驾驶证后,发现驾驶证副业上写着实习期限,刚好是一年,这是不......
·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最高赔偿标准可以赔多少个月?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最高赔偿标准可以赔多少个月?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
一般欠钱是写欠条还是借条欠钱具体是写借条还是欠条,需要当事人根据情况来判断。简单来说,如果是借款就要写借条和收条,如果是......
正安鱼塘征收是怎样进行补偿的? 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 1、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
2023年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
监护人证明在哪儿开国内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监护中常涉......
一、劳动法规定职工的权力是什么?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带薪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
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应尽的义务,个人房产税征收也是一种常见的需要进行缴纳的税款的形式。那么,个人房产税要每年缴费的时间是什么......
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克孜勒苏律师
忻州律师
盐城律师
河南律师
绥化律师
澄迈律师
辽源律师
克拉玛依律师
汕头律师
万盛区律师
琼中律师
开封律师
武威律师
成都律师
吐鲁番律师
葫芦岛律师
辽宁律师
琼海律师
阿克苏律师
顺义区律师
专业律师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刘武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律师咨询
·
采光问题,请问各位
·
你好。我家孩子读初一。在学校和同学打闹中,同学在追逐我孩子时自己摔倒,磕坏牙齿。我需要怎么处理
·
房产继承,现父亲和后母所住房是小女儿所购旧房拆迁所得
·
孩子抚养上户口
·
此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怎么继承?
·
我爸在上班期间吸烟,然后往外扔烟头,引燃了我爸的老板
·
房顶隔一层漏水到我家
·
两前的起诉有十二万的债务银行卡会不会被冻??
·
从北京批发肉到山东买要什么手
·
想问下异地可以换新结婚证??
·
我是山西吕梁的贫困户,在太原市人民医院住院了可以直接
·
你好,我在商家买了东西,邮寄过来的东西和我买的东西不一样,怎么办啊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刘武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