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被继承人去公证局如何立遗嘱
律师文集
被继承人去公证局如何立遗嘱
(一)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二)提交材料
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三)申请受理,发通知单
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四)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
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五)内容审查完毕后,报审批
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六)制作公证书
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七)发放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送发。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公证机构不属于国家行政单位,所以也不是无偿为当事人立遗嘱的,如果要到公证机构立遗嘱的话,先得问清楚公证机构的收费标准。被继承人要知道,公证虽不是立遗嘱是必不可少的步骤,但公证遗嘱却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发表权保护期限是多久,可以被继承吗?
发表权是著作权中的一种,是作者对于自己的作品享受到的最为基本的权利,但是,该权利的享有也是有期限而言的,至于本人过世之后该权利是否可以继承也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那么发表权保护期限是多久?可以被继承吗?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发表权保护期限是多久?公......
·
一、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一、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
·
养女未尽孝能继承遗产吗
养女未尽孝依然能够继承财产,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
一、遗产多分的情况具体是什么?
一、遗产多分的情况具体是什么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
·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律师会见手续、时间、取保申请步骤
南京市秦淮看守所地址:秦淮区罗家场66号。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
·
南京离婚律师起诉书
南京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为离婚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近年来,因为网络购物的冲击,实体店铺的数量有所减少,很多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再从事经营活动,这时就需要办理注销手续。我国相关......
公司拖欠工人工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
工程律师的服务范围有哪些?一、工程律师的服务范围有哪些?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1、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
行政部门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
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我国对软......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财产有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一说,所以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为了达到财产的平衡,在处理中一般......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有哪些规定?为了规范食品和药品行业的市场,对食品药品处罚案例的信息公开,有利于维护群众的知情权......
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不符合缓刑的条件,不能缓刑。根据法律规定,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刑法》......
挪用资金怎么量刑处罚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三年以......
有问题要咨询?
被继承人去公证局如何立遗嘱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江北区律师
邵阳律师
临高律师
宝山区律师
双河律师
南昌律师
铁门关律师
铜仁律师
白山律师
怀化律师
非洲律师
三明律师
河源律师
内江律师
包头律师
克孜勒苏律师
昌平区律师
北海律师
湖州律师
东城区律师
推荐律师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律师咨询
·
十前的离婚案房产未过户,法院现在发出强制执行书,是否合法?
·
可以用临时身份证领结婚证吗?
·
我想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了
·
从来没办过身份证,现在人在外地去派出所能办得到临时身
·
钱在杭州被骗去,知道骗子姓名、手机号码、银行账号,人在南京,怎么处理?
·
在平台里借款没到账,却要我还,不还的话对征信有影响,
·
西华县盐业公司欠我20万元,追要几年了,已还六次了,
·
别人找我爸去水库打鱼,被淹死了,怎么处理比较好
·
农村医保今交过了可以补交吗
·
我在自动取款机上取钱钱被卡住了是老公的卡人家说非要本
·
在农村,损坏,恶意中伤他人的名誉,扭曲部分事实的,有罪吗?
·
工人生病死了,老板该赔偿多少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