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受赠人继承遗产有时效限制吗?
律师文集
一、受赠人继承遗产有时效限制吗?
有时间限制,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法定继承的条款有哪些内容?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上面所说的,继承遗产一般是从被继承者死亡了之后才可以进行实施分配,对于此遗产的分割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要在两个月之内作出决定,如果超过了时间就会被视为放弃,从而再不能分割这笔遗产,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
·
什么继承是什么?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
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此时的继承权该如何行使?这就涉及到了代位继承。但是代位继承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您对这一直存在疑问,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未丧失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
·
放弃继承权后可代位继承吗,相关内容有哪些
对于公民的继承权,法律是允许其放弃的,放弃继承权之后,那么就不能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了。那要是放弃继承权之后,继承人死去了,而此后又是否会发生代位继承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放弃继承权后可代位继承吗的相关内容。一、放弃继承权后可代位继承吗放弃继承权,不产......
·
财产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
在对死者的财产进行继承的时候,如果有遗嘱则就按照遗嘱内容来继承,否则的话就只有按照法定方式继承财产。此时需要区分财产第一继承人和财产第二继承人,那么财产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一、财产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财产继承......
·
死者抚恤金等费用是否可以继承抚恤金是按照...
死者抚恤金等费用是否可以继承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费用,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应由受抚慰的家属享有。单位支付的一次性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
·
潍坊经济纠纷律师:民间借贷中的注意事项
2017年办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该案与一般民间借贷案件的不同之处是原被告......
·
上海债务追讨律师
上海债务追讨律师代理债权债务方面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
担保期过了法院还受理吗一、担保期过了法院还受理吗1、《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
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情形包括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
·
政府征收房屋土地使用证给补偿吗?
政府征收房屋土地使用证给补偿吗?近年来,为了城区规划,大量破旧的城镇房屋被政府征收,在农村地区,政府在征地时有时也难免会征收房屋。对于这些房屋将要被征收或者已经被征收的情形,罪关系的是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那么,政府征收房屋土地使用证给补偿......
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属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虽然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但......
劳务派遣的性质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受特定用工单位委托招聘劳动者,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其劳......
一、经济诈骗批捕的条件是什么?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了......
·
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风险
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风险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都为债券中的一种而债券为金融市场的主要产品。在金融市场中的风险往往比其他市场存在的风险要大。换句话说金融市场是伴随着金融风险而生,而其中的高风险往往伴随着高收益。以下我们就对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风险进行......
只要是逾期,超过一定的时间就会被起诉,当持卡人透支超过规定期限,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即构成信用卡诈......
我们发现很多夫妻离婚都是在本地办理的,而在满足了条件的情况下,自然最终也是解除了婚姻关系的。那要是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都在外......
有问题要咨询?
受赠人继承遗产有时效限制吗?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广东律师
阿勒泰律师
琼海律师
重庆律师
延边律师
伊犁律师
烟台律师
运城律师
韶关律师
淄博律师
香港律师
咸阳律师
遂宁律师
眉山律师
金昌律师
新北律师
龙岩律师
临沧律师
滨海新区律师
湖北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江苏
刘武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律师咨询
·
本人想离婚我没有结婚证请问怎么样才可以离婚
·
交通伤亡事故该怎么办?
·
七级工伤公司怎么安排工作,工资有什么说法
·
学生意外伤害,维权困难重重!谢
·
你好,我买的期房,沙盘没有标大门的样式,在补充协议里
·
下雨天傍晚下楼拿快递。路过垃圾桶旁因为地上油污没及时
·
房屋买卖合同,问题越详细
·
满足什么条件可起诉为贷款诈
·
申请的过程,具体过程,非常感谢
·
交通事故造成乘客肋骨骨折,赔偿费用不成达成致该什么办
·
我是外地人,嫁在单县,我们结婚20多年了,?衷诜蚱奚畈缓托?
·
修路拆迁补偿低于市价么,?修路(修迎宾大道)要拆迁我家房屋(05年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