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丈夫死亡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文集
丈夫死亡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丈夫死亡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遗产应该怎么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丈夫去世以后的
遗产继承
问题,不一定就非得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的,也有可能丈夫之前立的有遗嘱,如果丈夫立的有遗嘱,并且其他人不能证明这份遗嘱是无效的,那就要按丈夫立的遗嘱分配遗产。
·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转赠证明怎么写?
遗产转赠证明怎么写?遗产转赠证明需要书写清楚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一些最基本的情况,紧接着就是关于转赠的一些财产的基本的状况作出说明。房屋继承人证明中应该表明死亡人的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注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姓......
·
遗产继承诉讼要什么材料
继承人之间发生继承纠纷诉至法院的,应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材料。那遗产继承诉讼要什么材料呢?另外,继承纠纷的当事人须在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举证。那么,在实际案件中,遗产继承诉讼如何举证?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遗产继承诉讼要什么材料(一)公安机......
·
遗嘱继承人范围是怎样的
每个公民的亲戚都是很多的,虽然我们知道作为有血缘关系的亲戚是可以相互继承遗产的,但这里也会根据亲疏远近的不同,而具体划分了遗嘱继承人的范围。那到底我国规定的遗嘱继承人范围是怎样的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遗嘱继承人范围是怎样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
·
父母再婚财产继承法怎样规定的
父母再婚财产继承法怎样规定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
为什么交通事故案件要委托专业律师丹东律师成功案例分享
因为专注,所以专业,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选择辽宁卓政(丹东)律师事务所......
·
杭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杭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地点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秋涛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
遗产继承以及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在我国,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处理他所......
什么情况卖家能解除合同一、合同的解除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适当履行,不得擅自变......
寻衅滋事罪立案法规规定的条件是什么?寻衅滋事罪立案的条件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用人单位是否提供五险一金是现在求职者都会考虑的问题。五险一金给缴纳主体带来的好处有很多,一方面,这是一项最基本的社会生活......
·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规范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二○○二年四月五日......
原告减少诉讼标的退诉讼费吗?一、原告减少诉讼标的退诉讼费吗?如果发生原告将标的额降低,可以申请退回部分诉讼费。《诉讼......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其中对于公司的主要管理机构,股东等都有详细的规定,那么关于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四的内容......
非法同居是指什么非法同居如何处罚一、什么是非法同居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
有问题要咨询?
丈夫死亡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丽江律师
大同律师
德宏律师
宁河区律师
西藏律师
中南美律师
开封律师
甘肃律师
宿迁律师
陵水律师
阿拉善律师
扬州律师
鹰潭律师
烟台律师
浙江律师
绥化律师
韶关律师
宁德律师
滨海新区律师
南平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律师咨询
·
同居未婚期间共同购入的两套房子,房子a写的两个人名字
·
目前没有离婚,去年8月份,跟女方回了娘家,就在两天前
·
85出生的没有办独生子女证现在能补办吗??
·
您好我想请问下房地产公司不让业主车进入小区属于违法吗
·
妻子出轨了,但是我没有证据,只有手机定位的证据,还有每天通话的通话记录,我该怎么和她离婚呢,求了
·
一个律师税务所,可以同时接甲方乙方一个案子吗
·
你好,请问一下你高法打官司有人么?
·
办理身份证的龄上限是多大?
·
他答应补给我的工资已经给我啦,但是我现在离职了,他把
·
五保户供养人没有履行供养义务
·
如果合同上没写违约金条款是不是不用赔
·
个位好心的律师!那这位祸主是否具有取保候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