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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总公司签订工资是分公司发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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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劳动
合同
和总公司签订工资是分公司发合法吗?合法,分公司不具备法人,所以无法签订
合同
。若当事人工作的分公司是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那么该分公司是不能作为用工方签订劳动
合同
的,只能受总公司的委托与当事人订立劳动
合同
,用人单位应为总公司。若当事人的分公司是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那么该分公司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当事人订立劳动
合同
。二、分公司签订
合同
的具体认定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
合同
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
合同
,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
合同
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
合同
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
合同
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
合同
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
合同
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
合同
)。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
合同
因无效。B、法律后果:
公司法
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C、诉讼主体: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故可以单独作为原告或被告作为诉讼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
执行
,第三人可以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
公司法
的规定的(
公司法
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
公司法
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定的
合同
依据相关法律,当然是无效的。B、法律后果:无效
合同
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则应由设立它的公司承担,但是与分公司签定
合同
的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的,公司可以根据该第三人的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责任。C、诉讼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不属于其他组织,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分公司不能作为原告行使民事诉讼权利,须有公司作为原告参与诉讼,行使
合同
当事人权利。司法实践中,第三人可选择将公司作为被告或分公司及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因
起诉
前并不知道分公司有无营业执照)。在司法实践中,劳动
合同
的签订是涉及到相关法律责任的,这需要由公司的法人代表来承担,但分公司由于不具备法人,所以是无法承担,所以员工可以直接与总公司签订,但如果分公司是设立了法人的,那么也可以与分公司签订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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