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管制是一种什么刑罚
律师文集
法官在对刑事案件宣判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听到判处管制6个月。其实,在我国刑事处罚中,具体的人身刑就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那么您知道管制是一种什么刑罚吗?具体又有哪些特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管制是一种什么刑罚
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
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
在被判处管制的期限内,犯罪分子可在限制的范围内行使政治权利,如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有选举权,但没有被选举权,不得担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领导。
管制执行期满,执行机关应当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宣布解除管制,并发给其解除管制通知书,恢复其公民的一切权利。管制执行期限从刑期判决之日起计算,在判决之前被先行羁押的时间按每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剩余日期为实际执行管制的日期。如某罪犯被判管制三个月,判决前先行羁押三十天,计算公式为:三个月的具体总天数减去折抵天数六十后,剩余期限是实际执行的管制期限。
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管制执行时同时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管制执行期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同时期满。
二、管制刑罚的特点有哪些
管制特征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一)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规定:
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也就是说,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二)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三)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分析了上述内容后,我们知道管制是一种什么刑罚,这属于刑事处罚中的人身刑,同时也属于主刑。但判处管制的,通常都是那种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分子。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抢劫罪如何处罚
由于抢劫罪不仅侵犯他人的财产,还会对受害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我国对抢劫罪的处罚是比较重的,因此很多人就比较关心,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抢劫罪如何处罚?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构成抢劫罪的,根......
·
抢夺罪的数额标准是怎样的?如何认定抢夺罪...
一、抢夺罪的数额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
·
过失犯罪刑事责任认定是什么
过失犯罪刑事责任认定是什么一、过失犯罪刑事责任认定是什么《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1、合理信赖原则......
·
被判有期徒刑有没有政治权利
有期徒刑属于主刑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而剥夺政治权利则属于刑事处罚中附加刑的一种,这二者本身是没有什么关联的,但在实际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时候,有可能是同时判处有期徒刑和剥夺政治权利。那这是不是意味着被判有期徒刑就没有政治权利呢?究竟被判有期徒刑有没有政治权利?请......
·
安徽泗县董杰律师为您服务
本律师为您提供如下服务:民事服务:一、离婚纠纷二、交通事故......
·
常山县看守所
浙江省常山县看守所位于常山县七里岙,是常山县...关押......
·
医疗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可以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敲定的一份协议,那么在医疗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是可以的吗?员工在遇到一些情况无法工作时,用人单位是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补助金。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有关劳动合同的问题,请继续阅读。医疗期满......
·
危险驾驶罪的客体是指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因此醉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或驾驶电动自行车追逐竞驶的行为不构成危险驾驶罪。那在现实生活中,危险驾驶罪的客体通常是指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
一、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是什么?
一、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
·
许可他人使用近似商标,是否属于商标许可
法律已明确界定商标专用权范围是经核准的商标和核定的商品,超出该界定范围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对注册人来说属于越权行为,不能获得法律支持。商标注册人可以同意他人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这种行为......
·
交通事故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处理交通事故一般处理都是协商解决,交警也是极力支持您协商解决问题,但是很多当事人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协商解决不了,就去打官司。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交通事故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
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一、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根据《刑法》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
·
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
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国家征用土地进行公共建设,需要对土地的使用者支付补偿款。这些土地的使用者拿到征地补偿款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因为需要走流程。那么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征......
·
劳动合同重新签订说明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重新签订说明注意什么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
·
公证过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首先,我们知道很多离婚夫妻都愿意将离婚协议书办理公证,但并不是说离婚协议书公证之后才有效,这样主要是为了加强协议书法律效力的。那公证过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这又是另一个问题了。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公证过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一般来讲,办理了公证......
有问题要咨询?
管制是一种什么刑罚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洛阳律师
巫溪县律师
博尔塔拉律师
郴州律师
泰州律师
张家口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河源律师
巴中律师
益阳律师
和平区律师
万宁律师
秦皇岛律师
阿里律师
盐城律师
亳州律师
永州律师
河北区律师
百色律师
阿坝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刘武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律师咨询
·
请问我买的华为荣耀手机,如果对方给我的手机不带进网许
·
无故调整工作岗位不愿意去
·
2020年九月24日,我骑电动三轮车带两个孩子去学校
·
因为家里有困难,我发了个私人邮件给公司老板想向老板预
·
二人合伙开店出资一样多。一人在送货中与一辆醉驾摩托车
·
在工厂任职期间怀孕了,工厂有权查看结婚证么还用给工厂
·
_我这个月上了两天班可以领到上个月的工资吗
·
能否购买农村宅基地建房,想购买一块城郊的农村宅基地建房自主
·
租了个房子,但是不想住了!原?不喜欢房东,每次都过跟
·
有一张银行卡被公安局冻结六个月现在到期了什么都没干这
·
请问您是贵州都匀律师事务所吗
·
实地农民买有社保月领1千2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