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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离婚,离婚需要哪些材料证明?
律师文集
离婚
分为协议
离婚
和诉讼
离婚
,两种
离婚
的程序各不相同,但都必须建立在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的基础上。由于
离婚
后会对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抚养责任进行判定,所以
离婚
必须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那么,怎样才能
离婚
,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证明材料?诉讼
离婚
的程序是怎样的?为您解答。
一、怎样才能
离婚
离婚
的方式有协议
离婚
和诉讼
离婚
,协议
离婚
的条件是只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
离婚
,但是在诉讼
离婚
中,法官会在认定一些法定条件的基础上才会判决准予
离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
离婚
的,准予
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离婚
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
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
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
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
离婚
: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
离婚
诉讼的,应准予
离婚
。”
综上,诉讼
离婚
中一方要求
离婚
,法院判决
离婚
的条件有五种,也就是说,当夫妻双方出现五种情况之一的就能
离婚
。
二、
离婚
材料
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
离婚
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
离婚
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7、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
离婚
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
离婚
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
离婚
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
离婚
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二、
离婚
诉讼程序
离婚
诉讼案件及
离婚
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
离婚
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1、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2、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离婚
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
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
离婚
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
离婚
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3、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前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
本文介绍了怎样才能
离婚
的相关知识,主要是诉讼
离婚
的一些条件和诉讼
离婚
所需材料和程序。无论是诉讼
离婚
还是协议
离婚
,都应当就双方的共同财产和抚养责任进行一个明确的划分和规定,并且依照法律的程序领取
离婚
证。由于涉及的因素复杂,建议找律师咨询。可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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