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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部被他人砍伤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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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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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1997年2月22日
月初孩子与他人(甲)发生口角,15天后甲找其他5人,在中午放学的路上将其围住,用x将脸部砍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他们应负什么责任。他们属不属于寻衅闹事。持x人满19岁,甲满13岁,其他4人为1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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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4 16:16:00 顶部
王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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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10年6月30日
王成军律师(安徽-六安) 18805649108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2楼
年满16周岁才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寻衅滋事负刑事责任。
王成军律师,男,1974年2月生,六安市优秀律师,六安市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婚姻家庭专家律师,安徽中仪律师事务所主任...
2012-12-24 16:33:05 顶部
szj2483
头衔:高级小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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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5年11月15日
孙智俊律师(甘肃-兰州) 13359313530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3楼
同意以上律师意见。
孙智俊律师,法律硕士、经济师。现为甘肃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兰州仲裁委员会委员、甘肃劳动保障专业委...
2012-12-26 16:51:45 顶部
李柏智
头衔:大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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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9年6月17日
李柏智律师(广东-韶关) 13076220410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4楼
持x人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主任律师,业务高效、进取、诚信,现为韶关市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韶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12-12-26 20:41:39 顶部
胡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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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6年6月6日
胡雪梅律师(甘肃-天水) 15193892936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5楼
由公安机关根据案情来对案件性质做出判断,分别追究相关人的刑事或行政责任。
胡雪梅律师,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本科。中华全国会员,甘肃省会员,现任甘肃昊泰律师事务所资深专职...
2016-4-22 8:47:21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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