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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教师发帖被控颠覆国家政权案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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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福,55岁,原是一家国有企业子弟学校的教师,企业破产后,在兰州街头靠拉小提琴卖艺为生。因为在互联网上发布和转载文章,今年6月被警方监视居住,8月,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提起公诉。

12月14日,裁定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新京报讯(记者宋识径)12月14日,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兰州失业教师陈平福收到裁定,兰州市中级人民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陈平福重获自由。陈平福的辩护律师何辉新认为,这个案件是法治的胜利。
2007年以来,陈平福先后在网易、百度、搜狐、新浪、天涯等网站实名注册博客或微博,发表、转载部分文章,批评有关部门。今年6月27日,陈平福因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兰州市皋兰县监视居住。


曾三次延期审理
今年8月14日,兰州市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提起公诉,指控陈平福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该案于9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律师何辉新为陈平福作了无罪辩护。
审理过程中,“因法定事由在审限内无法审结”,兰州市中院报请延长审理期限。9月27日,甘肃省高院批准延期1个月。之后,兰州市分别于10月24日、11月22日两次提出延期审理。12月13日,兰州市提交撤回起诉决定书,决定撤回对陈平福案的起诉。
律师何辉新表示,他没有看到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申请书,也不了解撤回起诉的理由为何。
“撤诉符合法律规定”
何辉新提供的刑事裁定书显示,兰州市中院认为,兰州市撤回起诉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准许撤回起诉。
最高人民《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撤回起诉;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应当在补充侦查期限内提请人民恢复法庭审理或者撤回起诉。
何辉新认为,陈平福在博客上发布和转载的内容,主要是对人生际遇的不满,发发牢骚;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对社会现实的感悟,对一些不公平、不公正问题和腐败问题的批评。他行使的是言论自由权利,这是宪法规定的权利。何辉新说,如果这样的行为构成犯罪,是很荒唐的,政府应该容得下批评。

对于目前的处理结果,何辉新认为,检察机关撤回起诉,依法作出裁决,这个案件是法治的胜利。
“我想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一点”
“对我的指控违反宪法”
新京报:案件撤诉了,这几天你在忙什么?
陈平福:这两天在忙一些朋友聚会的事,一起简单吃点饭,这个事结束了,大家坐一起都很高兴。
新京报:对这个结果,你怎么看?
陈平福:我没有罪,最终结果,还是他们撤诉了。
新京报:之前司法部门有没有你联系沟通案情?
陈平福:没有。9月4日开庭审理之后三个月,没有任何动静,不知道要撤诉。
新京报:你的案子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陈平福:今年3月,警察说我涉嫌犯罪,要把我带到。走到半路,我心脏病犯了,他们把我拉到兰州空军总医院,做了检查。大夫说我有生命危险,让我住院观察。他们说,那把你送回家养病吧。
新京报:你知道什么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吗?
陈平福:我大概知道,他们认为我言论过激,对政府的影响不好。
新京报:他们向你出示证据了吗?
陈平福:他们打印了一些博客网页,一共34篇文章,问是不是我写的。我承认,并签了字,摁了手印。
新京报:监视居住期间,你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陈平福:警察让我不要离开兰州市,随时等传唤,不要再发博客。每过一段时间,会打电话问一问情况,警告一下,不要再写文章。有一次要把我家电脑收走。那是我儿子的电脑,我说你们收走,儿子回来骂我怎么办?我死活不让。结果没拿走。
新京报:9月4日,开庭,你在法庭上说了什么?
陈平福:我在法庭上主要说,这个指控是违反宪法的。我写的都是亲身经历的事,咱们的社会道德素质在下滑。生活中、文化中,确实遇到了很多不好的东西,应该说出来,让大家看看,不好的根源是什么,为什么出现这些情况,最终让社会更好一点,推动社会向前发展。我没想着让大家造反,这不是我的初衷。

外出打工被跨省遣返
新京报: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大街上拉小提琴卖艺?
陈平福:2005年,我患心肌梗塞,做手术,在心脏里放了一个支架,欠了5万块钱的债。那时一个月工资才400多元,为还债,出来卖艺。
2008年,我所在的企业(在企业子弟学校任教)破产,给了6万多元安置补偿金,我把钱交给了儿子。第二年,儿子按揭买了房子,他每月工资才1400多元,每月按揭款要交1700多元,有困难。我*人退休工资刚过1000 元,我没有退休工资,只能卖艺挣钱。
新京报:卖艺挣了多少钱?
陈平福:3年,把欠的5万多块钱还了。
新京报:什么时候学的拉小提琴?
陈平福:1980年左右,在大学里,跟同班同学学的。我最喜欢小夜曲,喜欢贝多芬和莫扎特的曲子。我在大街上拉的也是那些古典乐曲。
新京报:卖艺时,遇到了什么事?
陈平福:百姓都比较善良,他们会帮助我,没有他们,我这几年不知道会怎么过。但政府不让卖艺。在大街上,各样的执法人员都来找我,有保安、公安、城管,最后是救助站。救助站的人说我是街头卖艺,属于流浪乞讨人员,属于他们管理范围。
新京报:他们把你送到了救助站?
陈平福:没有,把我拉到郊外,放下就走了。
新京报:为什么不让卖艺?
陈平福:说影响市容。我很难理解,为什么百姓都那么善良,而政府就不容纳我。其实我什么都没有影响,我是拉琴的,又没有跪下磕头要饭。这是艺术,是街头艺术。我认为卖艺应是文明行为,不是一种丢脸的事。
新京报:没想过到别的地方当老师?
陈平福:在兰州我找过两次,都失败。去年正月十五,原来的同事在云南当老板,让我去上班。觉得挺好的,管吃管住,云南环境也好,准备在那安心当个教师,不再上网,从此不写东西,就是打工挣钱,养活自己。但是,他们联合执法,把我跨省遣返了,让我呆在家里,不让我打工。
新京报:为什么遣返你?
陈平福:因为我网上发表的言论。
“我写的东西对社会进步有利”
新京报:从什么时候开始写博客?
陈平福:写博客是从2007年开始的。我看到这个社会有不公正。我要把这些东西写出来,告诉世人,还要分析里面的原因,不好的事情是怎么产生的,原因在哪,怎么才能根除。我写的都是些现实问题。
新京报:为什么要写博客?
陈平福:没有别的方式。别的方式就是上访,我觉得行不通,没作用。有一次有执法人员抓我。他们折腾我,恐吓我,不让我吃饭,学习他们的各种通知。为这事,我跑到信访办,我还没说完,就被轰走了。
新京报:你觉得那些文章有害吗?
陈平福:没有害,都是真实存在的。我看到我们教育中、文化中存在的不好东西,就要分析,这个东西不好,要改变。我写的东西可能对政府形象不好,但是对社会进步是有利的。但他们考虑的问题是,你写的这些东西都是揭露社会阴暗面,有损政府形象。
“关心社会进步就是公民意识”
新京报:什么时候知道你写的东西惹了麻烦?
陈平福:2008年。那时候我在上班,他们跑到单位找我,说我在网上发的那些东西,对政府形象不利,以后要注意点,让我删掉。有好多网站,把我的博客关掉了。我当时开了100多个博客,都是实名注册。最后,就剩下两三个可以发表。
新京报:博客里,你提到公民意识,什么是公民意识?
陈平福:大家要关心政治,关心社会进步,这就是公民意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经历,每个人的生活经历不同,社会地位不同,思想就不同,这是很正常的。
新京报:有人说你心态不正、太偏激、太消沉、过于消极,你怎么看?
陈平福:我觉得我心态很正常,偏激是他们的看法,我怎么想的就怎么说。
新京报:你对生活还有信心吗?
陈平福:当然有信心,只要我在大街上拉小提琴,就能生活下去。
新京报:今后还会写博客吗?

陈平福:会写。他们应该做一些实的东西,应该行公益,施怜悯。我想社会进步本身是行公益。我讲的都是实实在在的东西。

■ 相关链接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法》第105条第2款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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