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咨询 >>帖子发新帖

重庆大学生村官转发微博被劳教申诉案开庭

  网友 公众会员 来自:重庆-渝中 回复 发帖回复 收藏 楼主 | << >>
积分:-609800
经验:-76681
发帖:-925
注册:1997年2月22日
[img]http://y0.ifengimg.com/59f80fa320e59d43/2012/1010/rdn_50755095337f2.jpg[/img] 今天上午九点多,备受舆论关注的重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转发微博被劳教申诉案在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开庭审理。 据现场旁听人员发来的消息,上午的庭审中双方争论的焦点是任建宇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期限。 记者在盖有重庆市劳教委公章的《答辩状》复印件中看到,重庆市劳教委陈述了两点意见。其中之一就是“任建宇在收到劳教决定后,没有在法定时效内通过其亲属代理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向有关人员提出诉讼意愿,其诉讼权利已经丧失。这次起诉超过最长起诉期限,应当驳回。” 而对于这一观点,原告任建宇的代理律师浦志强予以了驳斥。 浦志强:我们觉得劳教委这样的一种答辩,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是这样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之内。这个是《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任建宇现在还被关着,当然不具有行政起诉期限的问题。 据旁听人员透露,有关是否超期诉讼的问题,并没有当庭给出结论。 下午一点钟,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对该案继续开庭,审理案件主体,也就是“重庆市劳教委对任建宇做出的劳教决定是否合法”。 据原告律师和旁听人员透露,重庆市劳教委在《答辩状》中陈述道:“为发泄对我政治制度的不满,任建宇曾鼓吹、丑化妄图改变我政治体制。任建宇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一事实。检查机关认为任建宇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根据国务院《劳动教养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对任建宇做出劳动教养两年的决定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对于重庆市劳教委给出的答辩意见,原告律师浦志强也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浦志强:重庆市所有的证据都是证明任建宇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他这个结论自己都写的很清楚。然后重庆市依然向重庆市一分检请求批准逮捕他(任建宇)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然后去年2011年9月23日,重庆一分检当天做出决定,不批准对他进行逮捕,就说他不构成犯罪,因为情节轻微。不管原因是什么反正是没有批准。那么这种情况下,重庆市应该立即放掉他,但是重庆市居然在同一天就是9月23日这一天,做出了这个劳教决定。我不知道重庆市公安到底是怎么样来去做的。 25岁的重庆小伙任建宇曾经是一名大学生村官。去年,他在两年试用期满,正在公示等待转正的时候,因为在腾讯微博和QQ空间里复制、转发和点评“一百多条负面信息”,去年9月份被重庆市判劳教两年。那么,目前任建宇的状态怎么样?这一案例又有何特殊意义?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包括媒体记者、原告家属和单位同事在内的多位旁听人员旁听了庭审过程。而作为原告的任建宇也出现在法庭上,但任建宇的精神状态并不好。 原告代理律师浦志强:任建宇他还是相信他没有问题,没想到会是这样。 目前,任建宇的QQ空间里,被认为是“负面信息”的,都已经删除。留有一些诗歌、散文。 记者注意到,就在昨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这是中国首次就司法改革问题发布白皮书。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昨天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改革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形成社会共识,相关部门作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工作,广泛听取了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正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 于是,有一些法律界人士纷纷猜测,这一次任建宇被劳教案的庭审结果将很可能影响到我国劳教制度改革的进程。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认为,这一案例更多地是从执法的合法性、严肃性上提供更多的借鉴意义。 洪道德:实际上,这个案例将来是对如何完善执法的合法性严肃性这个角度,倒是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我们要加以认真的改革,使得执法的过程当中,不可以随意地让执法人员,让执法机构去(做),得按照法律规定法律程序去操作。

 [回复|追问 重庆律师·渝中律师]
·找律师?上中法网!www.cnLaw.net
2012-10-10 21:52:03 顶部
赵鑫95652004
赵鑫律师
高级大法师
积分:26762
经验:88156
发帖:6378
注册:2012年4月17日
赵鑫律师(安徽-六安) 18956474029回复 2
已阅
·赵鑫,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安徽皋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公益律师,...
2012-10-10 21:57:39 顶部
尚法
官成飞律师
超级大护法
积分:980169
经验:604552
发帖:34905
注册:2011年12月12日
官成飞律师(江西-南昌) 15170085656回复 3
影响劳教制度改革
·官成飞律师,中华全国会员、江西会员、中法网江西站站长、毕业于西...
2012-10-10 22:55:10 顶部
津律自嘲
张立德律师
中级大护法
积分:569160
经验:323439
发帖:19987
注册:2006年9月3日
张立德律师(天津-河西区) 15620803848回复 4
关注了。
·天津轩昂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在为当事人维权的过程中受到无...
2012-10-11 14:05:36 顶部
冯玉辉
冯玉辉律师
法律学人
积分:9837
经验:4502
发帖:115
注册:2012年10月2日
冯玉辉律师(山东-济宁) 18653731536回复 5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法律的精髓是公平、正义,律师的天职是在法律范围内使当事人利益化!本律师工科学...
2012-10-11 16:50:26 顶部
赵世平
赵世平律师
超级小法师
积分:257103
经验:12857
发帖:3046
注册:2012年2月19日
赵世平律师(山东-聊城) 13963005261回复 6
本案有可能成为劳教制度改革中的里程碑式的案例。
·赵世平,中共党员,专职执业律师,三级律师,现为本所合伙人、聊城市常务理事
2012-10-11 18:16:55 顶部
李庆
李庆律师
法海游民
积分:504
经验:108926
发帖:7137
注册:2011年6月28日
李庆律师(河北-保定) 13930897672回复 7
阅。
·办理全国各地诉讼案件。具有、和工作经验,力争让每个人都请得起律师...
2012-10-11 21:51:06 顶部
李柏智
李柏智律师
大天王
积分:1835268
经验:1295789
发帖:137101
注册:2009年6月17日
李柏智律师(广东-韶关) 13076220410回复 8
支持取消劳教制度。
·主任律师,业务高效、进取、诚信,现为韶关市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韶关仲裁委员会仲...
2012-10-11 22:12:42 顶部
sgz520
孙国忠律师
初级大护法
积分:459582
经验:260712
发帖:13027
注册:2007年4月20日
孙国忠律师(江苏-淮安) 13813302908回复 9
关注了。
·孙国忠律师,男,1970年8月16日出生。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
2012-10-12 18:04:14 顶部
周卫华
周卫华律师
正义侠客
积分:9514
经验:1516
发帖:203
注册:2010年8月30日
周卫华律师(河南-周口) 13608429822回复 10
关注了
·周卫华律师,汉族,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人,法律本科学历,周口市律师服务网首席律师,...
2012-10-17 10:51:29 顶部
胡云霞
胡云霞律师
超级大法师
积分:235856
经验:145526
发帖:5332
注册:2010年7月20日
胡云霞律师(江苏-淮安) 13511540165回复 11
支持取消劳教制度。
·专业高效诚信,时刻为您分忧。业务范围: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
2012-10-17 19:53:03 顶部
sgz520
孙国忠律师
初级大护法
积分:459582
经验:260712
发帖:13027
注册:2007年4月20日
孙国忠律师(江苏-淮安) 13813302908回复 12
关注。
·孙国忠律师,男,1970年8月16日出生。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
2012-10-20 9:35:32 顶部
xumingtian
徐明田律师
高级大法师
积分:261993
经验:114773
发帖:2703
注册:2012年8月23日
徐明田律师(山东-聊城) 13963002593回复 13
应立即取消
·徐明田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1995年起担任执业律师,现为山东众星为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2-10-25 19:44:58 顶部
刘克友
刘克友律师
法律学人
积分:4459
经验:121813
发帖:11067
注册:2016年12月12日
刘克友律师(黑龙江-哈尔滨) 13796728288回复 14
影响劳教制度改革
·刘克友律师,中华全国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执业十几年来,专攻刑事辩...
2018-3-26 8:31:18 顶部
 回复帖子|继续追问

(手机回复更方便)
在线律师:·马鞍山债务纠纷律师  ·常州公司律师  ·苏州律师

重庆律师事务所

·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 (重庆-渝中)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竞地花园商务楼8楼 023-68730666
·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 (重庆-渝中)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大黄路6号竞地商务大厦8楼 023-68730666
·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 (重庆-合川区)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499号17幢24层 42870866
·重庆新合律师事务所 (重庆-涪陵区)
    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70号 023-72883008
2018-3-26 8: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