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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999年陕西省商贸学校毕业后,由当地劳动局分配到本地方的一个供销系统,我到单位签到后,单位领导叫我先到广州打工,待单位效益好后再回来上班。我的户口也是迁到此单位的,我结婚及办理生育证明,也是由此单位开证明的。 但到2009年此单位的新上任领导态度强硬要我主动写申请辞职报告,如果不写他要登报开除我,我没有写。直到今年4月中旬,他又打电话来说叫我写申请辞职 报告,我说如果单位给我补办养老保险后,我就写申请辞职报告。他同意了以职工的名义去给我开户,并计算从2000年到2011年12月31号总共补交的全部费用及利息约34600元全总由我个人承担,再加另外2000多元的手续费,从2012年以后的由个人以自然人的身份交,我同意了。我很积极的从东莞请了一个星期的假拿钱回去配合他办事,但见面后他第一件事是叫我先写申请辞职报告后才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说这是政策。告诉我县劳动局的科长是他的直系亲属。我问他可不可以100%的把握办到,他说事在人为,他有50%的把握。他双告诉我相信他的能力,与人格。我写申请辞职报告后会帮我办,事在人为。说是偷偷的在帮助私人我办好事。叫我不要告诉别人。但是我第一直觉告诉我不能写请辞职报告。于是这事就又悬起来了。眼看假期到了,我又匆忙回广州了。 我所在的企业是集体企业,帮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是企业的责任。但自从分配后,单位不但没有给我安排具体的工作岗位,在他每年都接纳新的人同时,还逼我 自动离职。就连我拿钱请单位帮我补办养老保险要求都这么难119.128.1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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