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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27曰晩8时许.我跟妻子带不满5岁的儿出来散步,走到冷水滩区零陵南路市种子公司对面金鹏大厦门面处,见一出租车内发生争吵打斗现象,出于好心跟妻子抱小孩向前问明情况:是因出租车没打表乱收费引起的,当时我见是一位50多岁的老人跟司机争吵打斗,我跟出租车司机说把钱退给人家算了,后跟老人说:老叔算了,正月里一点小事就算了,老人当时说:不行!我耍叫我儿子来打死他,这时妻子见老人可能是渴多了酒就叫我走了,大概走了20米远左右,就听见后面就有打车子的声音,这时司机也往我这边跑来,我回头一看是一个20多岁的青年人在打车子,并把车内的东西往我的方向打来.这时司机站在我附近几米远处.我就跟司机说:别动看他能打死人吗?谁知打车的青年从街边树下捡起一石头往我头上打来,当时就昏迷倒地,鉴定是轻微伤中等偏重,第二天在医院醒来时听家人说,来人后,老人还在我头上踢了两脚后,用头就踫街边门面的墙和门,老人也往院了.说我打了老人,打车子的青年头上也伤,他家说我先用石头打他儿子的,而我根本没有动他父子一下,现在司机又不肯给我做证,我该怎么办?119.6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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