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积分:0 | 经验:318302 | 发帖:4833 | 注册:1997年2月2日 |
|
你们好!
今来信反映江苏南通如皋白蒲镇政府暴力强拆偷拆白蒲镇蒲东村九组崔凤英家住宅一事。
2011年10月10日白蒲镇政府采用多人抱住我八十岁母亲,其它多人用挖掘机强行拆除了我家三十多年的围墙(事后被他们说成是违建围墙),同时切断水电的方法,迫使我八十岁母亲无法生活,喝臭水沟水达一周之久,至我家宅被强拆也未接通水电。事发当时因我在外地学习,于是委托我妻弟回家看看,竟被白蒲公安非法扣留24小时。因无法生活,我把母亲接来南通。之后白蒲镇政府许林三谢水平两人到我叔叔顾兰浦家扬言:如你侄子不回来谈拆迁就强拆。随后这二人又先后打电话给我表达了上述同样的意思(因年底银行工作忙,也出于安全考虑,我说要谈你们来南通谈)。2011年12月11日夜里白蒲镇政府在事先未通知我的情况下,私自采用断电4小时,多辆警车维持现场,多台挖掘机同时作业将我家建于八十年代的有着产权证的合法家宅非法暴力拆除。拆除时我家所有财产都未搬出。造成以上局面的原因是:白蒲镇政府以打造万亩良田的名义在没有任何批文的情况下私自招商引资建造高档商品住宅区,却要安置被国家早已三申五令禁止的小产权房给我,被断然拒绝后恼羞成怒顶风作案犯下如此罪行。请问我家合法的祖居产权房却不能换来合法的商品房,这是哪家的王法?事发后,我写信给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南通市长张国华,市委书记丁大卫,副市长南通市公安局长秦建平,上访南通市信访局,得到的答复是:一个叫赵来水的拆迁公司人员拆错了,这次拆迁160家就只剩下我一家未拆,哪来的拆错一说,这分明是一次有组织有预谋的组织犯罪行为,却被白蒲镇政府轻描淡写的说成是拆错了。更可悲的是,我致信致电上访的这些部门也是非常清楚的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可就是不作为也只是一级转一级最后还是转到了犯罪行为的实施者-----白蒲镇政府那里。可真正的事实是:2011年12月12日早上我在得知家宅被拆后立即报警,白蒲公安邵国军亲口对我说是白蒲镇拆迁办公室副总指挥郭庆指挥赵来水去拆镇政府前面的房子,赵来水没有领会郭庆的意思将我家的房子误拆了(有当时录音录像为证)。现在我请求中央信访办一定要惩办这次犯罪行为的组织者江苏南通如皋白蒲镇政府,这次犯罪行为的帮凶白蒲镇派出所,赔偿这次犯罪行为对我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江苏南通市工商银行唐闸支行顾小颖13615200895,邮寄地址:江苏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兴隆街8号工行大楼顾小颖收。邮编226002。
欢迎有正义感的各级官员关注此事,各路媒体记者报道转载此文,也欢迎有正义感的广大网友为我转载此文,本人表示万分感谢!
[ 回复|追问 江苏律师·南通律师] |
·找律师?法律咨询?上中法网!cnLaw.net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