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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90年报12月入伍,于2003年11月从北京总参通信部第三通信团工程维护站复员到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三级士官.服役期当过炮兵,通信电源,通信工程维护.1992年的时候,我在坑道电源机房上班时感到听力有问题,在301医院检查结果是神经性耳聋,门诊治疗.2002年听力明显下降,医生要求住院治疗10天.出院后又门诊治疗.此时我已是服役期满,部队将我的档案发到地方政府.我当时给单位讲我要等医疗终结后.看我的听力能否恢复.如果没有恢复,就按规定评残到地方安排一份合适的工作.到2003年11月的一天,部队突然找我谈话,说我的残疾不是因工作引起的,是自己的事,我耽误了地方报到时间自己负责.现在只能按士官复员处理.最后把我关在地下室达一个星期后强行用电警棍,手铐逼迫我写申请,签字,连夜将我用车送到巴州区,部队私下与民政局办好一切手续,把我把控在一个宾馆将复员费6万多元连同组织关系给了我,与民政局面也没见.后来他们叫我自己到民政局报到,到时可以补评.这事就这样结束.
2009年经过多次找地方民政局要求补评残,经同意到省民政厅指定医院鉴定是8级伤残,民政局又让我到部队补充证明材料受伤经过.一切材料补充后,民政厅可最后又说我不是因为嘈音引起.不能评残.同志们我该怎么办?222.215.22.57
[回复/补充 四川律师·巴中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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