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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于11月15日在一间医院由于医院医生不作为延误了黄金抢救时间一个小时去世,我们现在决定向医院讨回公道和说法,现在正在交涉中,但是不知这种类型的情况的索赔金额是怎么样计算的呢?
现在已经确定医院有过错,索赔金额在法律上是怎么样计算的呢?我们这样和他们怎么样进行交涉呢,交涉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呢,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呢?
但是我奶奶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奶奶当时在家里出事,打电话给救护车来,等了一个小时他們才来到,去到医院后一个小时内没采取任何的医疗措施,最后我奶奶没呼吸了,他们才推进抢救室,最好我姑姑跪在地上,他们才去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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