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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我哥是男方原告,已立案,等待开庭中(12月1日).
双方是同村人,40岁。均算无过错,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三年前和被告协议离了婚,后迫于压力复婚,复婚后即分居至今,互不来往,三个小孩由原告在独自扶养.以上均有证据支持.
现有财产:
1小车一部,价值约十万.
2现金约8万.
3.老家自建房一栋,价值约三十万.(在第一次离婚协议书中归被告和三个子女所有,现由爷爷奶奶带着一个双方的小孩在居住读书,双方再无其它).
问题:
1:被告对法院说不想离.私下其和亲属又不停地和原告谈条件,而原告又无法接受其条件.(1三孩子全由原告扶养,她不出费用. 2房子归她,以后想变卖. 3十万现金,三年内再给五万,每个月还要给三百元到她六十周岁. 4女方在离婚后未再婚的情况下,生病,逝世必须由男方负责. 理由是男方不要她在先,她是弱势人群.)
2:被告亲属有钱有势,接传票后已到法院沟通过.法院一书记员来电让原告最好撤诉,说开庭也不会判离,并说撤诉并不影响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的判决。这是真的吗?难道原告的条件还不能达到法定的离婚条件吗?含辛茹苦带着孩子分居的三年白过了吗?或是纵有法定条件也不敢作为吗?
3:该法院能作出公正判决吗?她们已和法院有过接触,才会提出这些无理的要求,还说原告不答应其条件*怎么搞就怎么搞.而原告从一些关系中也听说法院是不会支持其第一次的离婚诉求的.理由是这全国都一样;且被告亲属说其是个弱智.现在法院都不想开庭了,摧着要原告撤诉.那么原告就算坚持到这次上诉判决后,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能离掉吗??
原告很绝望。看来第二次起诉都很有可能离不掉的话,有什么方法可以让自己从法律上死亡吗?(生理不死,牵挂孩子)。原告不想再和被告和其亲属再有任何纠缠了。心理上已经极度厌恶和恐惧她们了。可又觉得法律都无法解决了。很想做极端的事。
原告最担心就是法官在帮被告,原告就会陷入永无止境的诉讼程序之中去了。116.205.1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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