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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段时间和别人签了一份“委托代为经营店铺的合同”我是乙方,内容主要是我代替甲方经营店铺两年,我每月只需交纳租金3000,其他收益归我,合同是从9月10日开始的,同时我向甲方交纳了2万元设备押金和1万元货款押金加上一年的租金总共六万六千元,但是最近发现,和我签合同的甲方并不是本人,那个人也是从店铺真正的主人手里转来,他跟店铺主人也是签的委托代为经营的合同,合同内容跟与我签的基本一样,他也是跟店铺主人交了六万六千元,只是合同是从8月1日开始的,而且他跟我签合同时用的是店铺主人的名字签的,但是留了他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我感觉被欺骗了,找他,打电话给他,他一直回复我说让我继续做,他说当时也是家里出事急着用钱怕麻烦才用别人名字跟我签的合同,他会跟店铺主人交房租,他再跟我收房租就这么简单,他说等到下一年交房租的时候再联系就不理我了,现在店铺的主人又找我要钥匙说要收回店铺。我现在手头只有他冒充店主名字跟我签的那份合同,还有他留下的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当时他收了我钱也没给我打收条,他说他拿到钱才会跟我签合同的,合同签了就说明钱收了,我也就没在意收条。现在我该怎么办,报警有有用么,能拿回我的钱么。58.213.10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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