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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是医疗事故吗?

  网友 公众会员 来自:江苏-南京回复 收藏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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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你们好!
下面是案件的过程,我想咨询下这属于医疗事故吗?我可以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而直接申请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吗?还是一定要先做医疗事故鉴定后才能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2011年2月19日:
这天本是预产期,在医院检查之后发现没有任何分娩的前兆症状,诊治医生通知25号去住院。
2011年2月25日
在门诊做了常规检查,一切正常。住院后,住院部的医生带孕妇去做了B超检查,结果为:
胎方位;右枕横。胎儿:头颅光环规则,双顶径95mm,胎心搏动规则。股骨:77mm。胎盘:位于右前壁,厚39.4mm,成熟度Ⅲ级。羊水:20.8-25.9-0-16mm。羊水指数:透声好,羊水有颗粒状光点回声。胎儿可以颈部压迹U型,

从这个结果看羊水还是偏少的,羊水有颗粒状光点回声【这个应该是胎粪】。胎心搏动规则,胎儿可疑颈部压迹U型【这个应该是脐带绕颈】。这次检查结果医生没有告知我们也没有把报告单交给我们,我们是在事情发生以后才看到的。医生当时询问孕妇是选择顺产还是破宫产,但没有告知这两种分娩方式的危害性以及孕妇现在这样的情况下更合适什么样的分娩方式?只是让孕妇第二天先催产素进行引产看看情况再决定。
2011年2月26日
在催产素引产前进行胎心监测,当时胎心有出现不规律的情况,这个情况持续了一段时间,护士给孕妇吸氧,并通知医生到现场查看情况,让孕妇进行左侧身,吸氧之后情况才稍微稳定,后孕妇以左侧身姿势保持到胎心监测结束。后面也没有引起医生的重视。在引产之前孕妇出现下身出血的现象,当时护士给孕妇解释说是见红,流出来的是恶露,这个流血现象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手术时还存在。
护士给孕妇使用了5% 500ml的葡萄糖和2u单位缩宫素注射剂进行引产,在整个引产过程中只有在第一袋的时候做了一次持续时间为20分钟的胎心监护和第二袋开始时用胎心仪听了一次胎心,其余时间都没有监测胎心,而且整个引产过程中间没有医生在场,全部都是由护士执行。第一袋挂完共用四个多小时,结束后孕妇发现一直都是无规律宫缩且宫缩无力,无法顺产,请求进行剖宫产,医生却以不符合剖宫产手术指征要求拒绝了,让孕妇继续催产素引产,护士在没有医生给孕妇做完身体检查的情况下就调快了第二袋的静滴速度,第二袋挂完只用了两个半小时。
下午引产结束后,孕妇觉得身体很不适,向医生提出身体不适,请求剖宫产再次被以不符合指征要求遭到拒绝。半夜孕妇因为子宫收缩强烈,一直都很不舒服,我多次去找医生商量能否进行剖宫产结束妊娠,但都遭到医生的拒绝。
2011年2月27日
凌晨2点左右,孕妇觉得身体非常地不适,我们再次去向值班医生提出剖宫产请求,护士给孕妇检查了宫口情况,发现宫口没有任何继续打开的迹象,让我们继续等待。早上八点多医生查房时孕妇向医生提出自己身体非常地不适,能否给予剖宫产,但是查房医生还是以不符合剖宫产指征要求拒绝了,让孕妇上午继续做催产素引产。当进入产房进行胎心监测时发现胎心出现不正常,一直在70次/分左右,医生这才告知我们胎儿情况不好,需要马上手术。一直到上午9点多,孕妇才被送进手术室,9点50分左右,医生通知我新生儿情况不太好,他们正在抢救。孕妇听到新生儿出来后有哭声,只是哭声音量不是很大,在抢救过程中孕妇还听到好几声新生儿的哭声。而且在手术室抢救一会后孕妇就听到医生让立刻联系儿童医院转院,但是一直拖到11点多才将新生儿转院去了南京中大医院。在这段时间里他们说在尽力抢救但他们没有新生儿科更不具备新生儿抢救专用设备,只是靠他们人工在抢救,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转院以后,在进行过全身和脑部CT扫描后发现新生儿两侧肺部和胃部都有不同程度的吸入胎粪,同时因为胎儿在体内严重缺氧造成脑部蛛网膜下出血。一直抢救到下午2:10新生儿出现气胸并发症:肺出血。下午3点12分,新生儿最终还是因为心肺功能衰竭而离开人世。
2011年2月28日
因为在孩子出生后医生开始说孩子发育有问题,为了证明孩子的死因,我们同意了尸检,尸检结果为:两肺大量羊水、胎粪吸入致呼吸衰竭而死亡。也就是身体发育没有问题,他的死亡原因是因为宫内窘迫导致缺氧后吸入胎粪。
以上为事情的整个事发经过,下面是我们根据一些书本知识提出的疑点:
1、从建立大卡开始所有的常规检查都是按照医院的要求定时做的,所有的检查结果都是正常的,最终在医院出现这样的结果医院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2、在孕妇住院后医生给其做过检查之后没有告知孕妇或家属检查结果;
3、医生在询问孕妇选择何种分娩方式时没有告知自然分娩和剖宫产分娩的优缺点;
4、孕妇在过预产期一个星期,没有任何反应,而且羊水偏少,羊水中有颗粒状的情况下是否适合引产;
5、在缩宫素引产前出现的那次胎心不正常的情况在后面没有引起医生的重视;
6、在引产过程中应该加强胎心监护,但是整个过程中只有一次胎心监护和一次胎心监听;
7、在第一袋静滴结束时护士没有检查孕妇的身体就擅自调快静滴的速度;
8、新生儿在出生后到转院这段时间医院一直声称在进行人工抢救,该院没有新生儿科和新生儿专用抢救设备,延误了最佳抢救时机;
112.2.2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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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4 14:17:21 顶部
宁静致远
韩玉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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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玉军律师(江苏-扬州) 13813166387回复 2
可以直接进行过错鉴定
·做律师应当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全心全意的为当事人服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律师要有社会...
2011/9/4 14:45:42 顶部
碧玉庄主
李洪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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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11年9月4日
李洪秀律师(四川-泸州) 18982769856回复 3
同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
·李洪秀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专业,1996年参加工作,现执业于四川成隆律师事务所(泸州办)。...
2011/9/4 15:04:38 顶部
wei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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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景明律师(湖北-武汉) 13871275818回复 4
你好!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最好聘请律师帮你们。
·魏景明,男,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现为武汉市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
2011/9/4 17:58:37 顶部
陈奇斌
陈奇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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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奇斌律师(福建-厦门) 13720890151回复 5
医疗过错鉴定
·陈奇斌,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人;代理重大疑难的经济纠...
2011/9/4 20:37:47 顶部
何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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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峤巍律师(北京-朝阳区) 18710111423回复 6
应属医疗过错更恰当些。建议申请鉴定吧
·何峤巍律师,北京中本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注册企业法律顾问、工程师、九三学社社员,从...
2011/9/4 21:23:26 顶部
chenjun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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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福律师(安徽-合肥) 18955166929回复 7
你好,专业医疗律师愿为你服务。请你先去医院复印并封存病历,委托专业医疗律师对病历进行初步分析,了解医院医疗行为过错,从你的描述看,医院有一定过错,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诉讼中解决相关鉴定问题,需要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诚信、执著、专业。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系本科92年毕业,医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在合肥市级医院从...
2011/9/5 7:52:08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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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健律师(浙江-湖州) 13645727755回复 8
从上述情况看,医院存在一定过错。可以与其协商或者申请当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
·李广健律师简介:“半个世纪人生路,千百案件风雨雷”。浙江大学双本科学历。浙江浔溪律师事务...
2011/9/29 7:26:01 顶部
李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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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智律师(广东-韶关) 13076220410回复 9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主任律师,业务高效、进取、诚信,现为韶关市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韶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12/6/8 16:02:27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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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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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律师(福建-福州) 13950200085回复 10
同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
·李丹律师24小时免费咨询维权电话:13950200085用法律维护权益,让律师为您解忧!您的信任就是...
2016/8/5 8:22:43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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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机灵律师(江西-吉安) 13755419502回复 11
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鉴定,可以找当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起诉。
·江西白鹭律师事务所律师,南昌大学法律本科学历,自1997年起从事法律行业至今,长期从事机关、企...
2019/11/15 8:28:44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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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5 8:2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