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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分:0 | 经验:76681 | 发帖:8924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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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是一家中日合资企业,因为业务发展的需要,目前需要由我公司的股东派遣一位这方面的管理人士到公司进行各方面的业务支援,此人的工资等一切费用由派遣其来的公司支付,但因业务开展需要而产生的各项活动经费及出差费用由我公司支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公司是不是需要和那个公司之间签订一份什么协议,因为我感觉这是两个公司之间的一种服务协议,协议的内容是对于这种业务支援的形式和时间进行一下约定,不知这种方法是否合法?是否有范本可供我参考?谢谢您!222.91.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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