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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房到期房东未退租金x租期为一个月,合同上明确如续租要提前7天告知,我是5月14日入住,22日回到昆明,电话与房东沟通能不能退房租,回复说不能。6月1日房东以微信方式把水电费发给我,我6月3日已完成付款,接着房东问我还要不要继续住,我回复说要住的因租期未到x等公司安排好估计要回镇雄处理事情x,一直到6月15日房东打电话给我叫交押金,我说不续住了,接着我把钥匙于6月15日从普尔江城以顺丰快递邮寄回镇雄,房东于6月17日收到钥匙x房东说等房子租出去后,就退押金x。直到7月8日打电话给他退押金时,房东回复说不退了x耽误半个月时间才把房子租出去,要交付半个月租金补偿,剩下的费用作为水电费,水电费是每个月月底抄表,我5月22日就回昆明了,5月的水电费我已6月3日就付清了x。整个事情我都有双方微信截图。房东:王建国x1990年8月7日,身份证:532128199008071558,电话是15750165455x, 昭通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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