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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梁xx经自然人张xx介绍,后与河源hh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接《广东省zz产业园x南区x先进制造业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振冲碎石桩工程》,因梁xx公司工商执照未办理完成,无法签署公对公合同,后与江苏hy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口头商定以江苏hy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挂靠主体与河源hh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合同并办理结算事宜。
1、为了凸显梁xx为实际施工人身份,河源hh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hy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署的劳务合同原件由梁xx本人保管。
2、本工程全部施工人员均属梁xx找来的农民工,农民工代表胡伟、刘朋辉均及10几名农民工可提供书面证据举证;
4、所有农民工基本工资已由江苏hy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代发。
5、履带吊租赁方也可以提供书面证明,证明是梁xx租赁,租赁费由江苏hy代发。
6、如今河源hh建设有限公司已付款江苏hy建筑劳务有限公司80万元,剩余70万元未付,期间,江苏hy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付给梁xx任何一份工程款,同时不承认挂靠事宜,想要独吞此笔工程款。
7、项目业务主体是由江苏hy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河源hh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而梁xx仅与江苏hy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口头协议,现在,梁xx想要要回后续工程款,请分析如何利用法律的武器来进行维权及要回未支付的工程款,请为我出一份函件发给河源hh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停止支付江苏hy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剩余工程款,将剩余工程款支付至梁xx新注册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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