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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家庭依法承包村集体土地,持有合法有效的1984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合同》并长期履行耕种义务,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承包土地是我赖以生存的收入来源,土地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2.截止目前共两次土地补偿款权益被侵害记录,第一次为2023年2月,因修路项目,村委会违规违法截留约0.5亩土地预计6万余元补偿款;第二次为2025年5月,因修建加油站项目,但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全程未告知本人,也未征得本人同意,导致我未获得任何补偿,严重侵害了我的用益物权,本村违规违法截留1.408亩土地补偿款x具体数字村委会违规违法不公布x。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应得1.408亩土地补偿款及约0.5亩土地补偿款及利息。
但村委会及多名村民代表利用职权,采取克扣和截留土地补偿款进行相关侵权行为,第一次占地期间威胁和胁迫本人签订不公平不合法的合同,借上一任村支书接受调查期间为名趁机擅自分配、贿赂村民代表等手段,签订不合规不合法的土地分配协议x会议记录x;第二次占地,未公布占地公告并未通知我协商征地事宜,非法侵占本人应得的土地补偿款,导致本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期间,本人多次向村委会,街道反映,要求依法发放补偿款,但至今未得到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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