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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红书的直播间选中一款水晶手串,但是商家是以没有打孔的散珠形式进行贩卖。在商家口头的协定中,打孔穿成手串就不予退换。如果以未打孔的形式寄出到买家处,买家满意便可再寄回商家处进行打孔穿串,再寄出给买家。当时因商家承诺发送的品质将符合其售价,我便选了直接打孔发送。付款时因小红书平台不支持我海外信用卡结算的方式。便转移到了淘宝平台进行付款x分了4批付款,共计6300元x。收到商品后,我因不满意商品品质,实际公允价格不到2000元,要求退货。在淘宝申请退货时,商家可能不小心同意了我3笔退款,1笔不同意。3笔同意的退款进入到了退货流程,我预约了淘宝官方的上门取件,寄出了包裹。那笔不同意退款的订单,我申请了淘宝平台客服介入。但是因我在海外,无法接到国内电话,平台后续就支持了商家不同意我的退款,给出的理由是不符合七天无理由退换。但我查过,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商品符合“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商家应支持退货。水晶手串本身作为打孔成品,非额外加工,我在购买时未提出任何个性化需求x如特定材质、尺寸、刻字等x,因此不能构成特殊定制的理由。并无影响二次销售的特征,因此应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在多次与淘宝平台联系的情况下,我的4笔订单全部有平台介入了。但是拉扯到现在的情况是,2笔交易已关闭x我无法再次申请退款x并打款2300给店家。1笔2000交易成功,但之前的处理结果是平台不支持退款,我目前再次申请了平台介入。1笔2000退款中x平台处理中x。在那2笔交易关闭之前,商家一直拒收我退回的包裹,导致包裹滞留在他那边的快递站。我留言给卖家,他也言明拒收。今天我在小红书被人告知商家在小红书平台发帖,我去查看退回快递的运单号,发现包裹已被商家签收。那就是商家既收了退货,但是目前淘宝也帮助商家收了我的货款。现在我该如何进行维权处理?补充信息:1.在淘宝申请卖家信息披露时,发现卖家在淘宝并无登记在册的营业执照。2.针对1的情况,可否要求小红书平台协助提供商家信息?小红书平台需实名注册。商家在两边都有网络店铺。3.商家在淘宝留言中对我有谩骂和威胁在小红书挂我个人id的行为,并且后续确实有发帖,是否可以诉讼?4.若无法获取商家信息,可否起诉淘宝平台?要求退还我的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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