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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买方以质量有问题而拒付货款咋办?

  李广健 李广健律师(浙江-湖州13645727755 来自:浙江-湖州回复 收藏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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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买方以质量有问题而拒付货款咋办?
浙江水乡人律师事务所李广健律师 现实生活中,许多情况下,买卖双方为了继续保持买卖关系或者合作关系,但在向买方结算货款时,买方就有意无意地以产品质量有问题为由,以图减少或者拒付货款。如果卖方就此妥协或者认可自己的产品(货物)有质量瑕疵的话,或者为了拿到部分货款而签下承认“有质量问题”类似内容的书面文件、协议、字据等,殊不知,这就为今后的货款纠纷彻底埋下了祸患。
一、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异议?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可以约定检验期,如果货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当在检验期内提出,否则即视位为货物符合约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检验期,买方也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否则同样视为认可卖方交付的货物。这里所说的“合理期限”须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对于经销商来说,当然是越及时越好。如果买方在收到货物后两年内均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卖方交付的货物合格。当然,如果合同约定有质量保证期的,则适用质量保证期,不再适用两年的期限规定,并且,如果卖方事先知道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那么买方提出异议的时间就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二、提出货物异议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法》只规定了买方应当在发现货物不符合要求时,及时通知卖方,但对于通知的方式并未作出规定,这是因为,法律是一种普遍适用的行为规范,需要有较强的适应性,如果把通知的方式规定得非常明确,有时候对当事人来说,反而是一种束缚,也可能造成“挂一漏万”的问题。一般来讲,我们建议,异议的提出均应采取书面的方式为妥,当然这里面也不排除电话沟通,但不论沟通的情况如何,仍以发送一份书面函件给对方为宜,一则表示你办事的严谨,二则留下双方处理问题的记录。当然,信函应当及时归档保存,并保留当时的邮政专递回执或传真发送记录。
三、卖方交付的货物不合格,买方可以提哪些要求?
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质量标准的货物是卖方的基本义务。当卖方没有很好地履行这个义务时,买方可以主张哪些权利呢?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又难以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具体情况,买方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由此可见,卖方供货不合格时,买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多种措施保护自己,也包括要求减少价款。如果货物存在的质量问题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方可以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买方以拒付尾款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最好也要通过书面信函的方式告知卖方不付款的理由,因为合同的履行是双方合作的一个过程,及时的通知、说明原因既是合同的附随义务,也是诚信的一种表现。
律师提示:
一、打官司胜诉靠证据
过去我们强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但没有强调这个事实是怎么获得的,如何在诉讼中产生的,因而使得“事实”变得很神秘。当事人由于没有留下有关提出质量异议的书面材料,很难举证已履行了通知义务,法官只能以法律事实作为定案依据,法律事实乃是通过确实可靠的证据尽限度地被还原,从这个意义上说,“事实即证据”。
二、主动起草合同,或按照我方合同范本签约
一般来说,合同由谁起草,最初的条款必然有利于谁。当然,对于合同草稿,双方保有修改的权利,但当一方提出修改已拟订条款的主张时,则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本案争议的合同文本是对方提供的,实际上是一份80年代常用的《供销合同》范本,条款十分简单粗陋,一些条款也不利于买方利益的保护,发生争议是很正常的。所以,我建议,在合同谈判时尽可能争取到合同的起草权,或使用公司合同范本,这样可以保证公司利益化。实际上,一些大的、处于强势地位的公司都不愿意使用别人提供的合同,也正是出于对公司利益的保护。
三、买卖合同应当约定质量标准和检验期间
首先,要约定质量标准作为检验货物是否合格的依据。如果事先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话,则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双方以往的交易习惯确定;若还不能确定,则一般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没有国标、行标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执行。
其次,要约定提出货物质量异议的期限和方式。接收货物后,应当在检验期内及时对货物数量、质量进行仔细检验,一旦发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应当按约定方式通知对方,并提出限期处理的要求。
第三,如在接收时即出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也可以根据情况拒绝接收,但货物不宜拒收的,可先行接收,但应尽快书面通知卖方,要求退货或者调换。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合同已经约定质量异议提出的时间和方式,就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否则对方很可能会借口我方未按约履行通知义务而推卸责任。
四、保留相关产品或者实物
如果买方以质量抗辩,卖方不认可的情况下,就要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如果没有实物产品,就无法主张权利或者处于不利地位。
五、有纠纷时及早聘请专业律师
法律是权利的保障,律师是权利的维护者。在遇到合同或者其他纠纷时,及时聘请专业律师,才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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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健律师简介:“半个世纪人生路,千百案件风雨雷”。浙江大学双本科学历。浙江浔...
2011/3/30 10:04:05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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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小兵律师(江苏-镇江) 13952966078回复 2
感谢你的归纳。
·2000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主攻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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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胜律师(河北-石家庄) 13933003971回复 3
认真学习了,谢谢了
·河北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交通事故业务部主任河北特邀律师石家庄著名律师...
2011/4/18 6:50:40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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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律师(辽宁-沈阳) 13322478547回复 4
总结的非常全面,谢了!
·张勇法学博士简介沈阳市诚信律师标兵职  务:辽宁华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业...
2014/5/6 5:29:19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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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得很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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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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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律师(辽宁-沈阳) 13322478547回复 6
总结的非常全面,谢了!
·张勇法学博士简介沈阳市诚信律师标兵职  务:辽宁华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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