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积分:300 | 经验:75981 | 发帖:8728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
我方于2019年购入东莞桥头房产,总价约为140万,出卖方为东莞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承诺2019年12月31号交付房子,
对方声称寄出ems通知日期为2021年6月2日通知我方交付房子,
延迟交房约为一年半,按照合同延迟如超过90日
将会每天按楼价万分之五,赔偿给我方.
我方想追讨赔偿以及了解律师收费详情建议等等
详情沟通可加微信周小姐
[ 回复|追问 广东律师·东莞律师] |
·找律师?法律咨询?上中法网!cnLaw.net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