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丁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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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丁亚 中级大护法 | 积分:62899 | 经验:238869 | 发帖:21216 | 注册:2010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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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精神残疾人一般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近亲属担任监护人。监护人应依法为精神残疾人的利益管理财产,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随意处分其财产。如果精神残疾人的监护人没有履行好保护财产的职责,甚至存在侵害其财产权益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监护人的资格,变更监护人。 |
·吴丁亚律师咨询,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教育背景,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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