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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伤不如轧死,道德与法律的冲突!--新沂宝马车三次碾轧儿童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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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a 资料 短消息 地区:江苏-徐州回复 收藏 编辑 删除 楼主 |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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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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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沂市青年路良辰花苑小区,一辆宝马X6突然倒车撞倒一个孩童,车左后轮从他的上半身碾过。令人惊愕的是,宝马车紧接着又反复三次碾轧,导致其惨死。这个孩童才三岁半,他叫乐乐。为此,乐乐的父亲强忍着悲痛理智的怀疑司机是想“碾伤不如碾死”。如今司机被拘,据交警领导解释,对宝马车反复碾轧男童致死画面的出现,他分析说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就是因为伍某和李先生及其亲友有很深的过节,伍某故意为之;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事发后伍某惊慌失措所致。经过调查,伍、李二人之间均无任何过节,因此伍某也就不存在“故意x人”的动机。目前,警方已经启动刑事程序,伍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这位领导表示,如果李先生有想法,可通过找律师走法律程序。
  很多人听闻这个事件后,都显得愤愤不平,大家都觉得驾驶这辆宝马X6的司机无人性,而对交警领导的解释多半不敢苟同,因为被碾死的孩童不是交警的亲人,换句话来,如果交警领导的孩子被人无辜反复几次碾死,他可能就不会这样说了,很显然,他是站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在说风凉话。而宝马司机的行为,我们都有一种“欲哭想x”的冲动,将他置死地而后快,但依目前中国来说,宝马司机在众人的眼里被判了道德上的死判,在法律还够不成死判。而对宝马司机来说,患了现今多数驾驶者遇到车祸的通病,碾伤不如轧死,因为碾伤,医疗费是个无底洞,而轧死,顶多一次性赔偿几十万,对有钱人来说,区区几十万不算什么?而我们对宝马司机来说,顶多只是在道德对他做出遣责,可以说,这是目前交通法规存在的漏洞,被很多人钻了空子。


 [回复/补充 江苏律师·徐州律师]
情深不寿。人一生中不在于得到什么,而在于做过什么!.
2010-9-15 22:06:23 顶部
曹营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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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营珠律师(黑龙江-哈尔滨) 13946052371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2楼
说得对,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同意楼上的观点。
曹营珠律师,女,法学学士,于1997年以高分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8年取得司法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
2010-9-15 22:34:00 顶部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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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海洋律师(江苏-淮安) 13952327515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3楼
没有过节,不等于没有故意。
魏海洋律师,南京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和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拥有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和法律资格证书,经...
2010-9-15 23:33:40 顶部
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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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红律师(湖南-株洲) 13789089408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4楼
同意楼上的意见。
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办事认真负责,擅长经济合同、侵权纠纷、公司法、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方面诉讼业务及公...
2010-9-16 11:57:57 顶部
曹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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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春风律师(内蒙古-呼伦贝尔) 13327005055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5楼
唉,法律的悲哀。
草原狼刑辩网络公益学院创办人。资深x品、死刑案件辩护律师。
2010-9-16 18:22:36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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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家伙要传遍全国谴责…他的具体身份是啥(123.150.18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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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7 9:45:32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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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伤人家就已经有了过节,过节后马上就有了“故意x人”的动机”之后才会有又反复三次碾轧的行为(只是动机和行为之间的相隔时间太短,和抢钱后再x人是有点相通的)。(121.207.128.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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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7 15:13:50 顶部
杜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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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俊明律师(吉林-吉林) 18604477638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8楼
警方的做法令大家难过啊
杜俊明律师,1963年6月13日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专业和会计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吉林雪柳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部主...
2010-9-18 18:12:34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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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还得看现场勘验结果和讯问笔录,媒体的报道只是参考资料。(113.240.7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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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3 14:21:17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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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真相从摄相头提取的资料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来,如果肇事者不是有背景的话,交警也许不会说那种很弱智的话,现在的有钱人太蔑视法律的尊严了,实在让人寒心!!(114.100.1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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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4 9:28:27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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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笑的!!!!贪官污吏说法律算个屁!!! 不尊敬法律的法官不如狗!!!! 江苏无锡江阴市人民 知识产权停(知识产权庭) 网访(王芳) 炭张网罚(贪赃枉法、以权谋私、官商勾结能辱闲???!!!!!?????太刁然了!!!!!?????(无锡市法官) 无锡市民最信赖法官颁奖晚会举行-要闻--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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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30 15:13:42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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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正裁决的话,所有包庇罪犯的人死光光,(222.89.2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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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8 13:25:53 顶部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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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瑞岭律师(山东-东营) 13325053485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13楼
此行为已经查证属实,肇事人是构成故意x人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的电话下一步要改为17754613779,现号码暂时仍可使用。希望网友和客户保存一下17754613779号码,以便于业务联系,更...
2010-10-8 14:22:11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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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他妈的,我都想毙他了,这个人死一百次都不够。(116.11.1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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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9 15:45:05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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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 (121.233.48.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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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8 17:09:44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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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肇事司机明知道受害者没有死亡的情况下,故意对其反复碾压,这还构不成谋x罪吗?他的意识和动机是明显的!(117.90.13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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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4 2:12:32 顶部
马开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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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7年3月22日
马开永律师(江苏-徐州) 13905222802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17楼
不要早下定论,还是等公安机关侦查以后再说。不过,从录相上看,不象是故意的。
法律本科,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并进入江苏徐州大运河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执业律师至今,现为合伙人.担任多家公司企业的常...
2010-11-26 11:02:30 顶部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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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心理反应,应该定性为故意x人罪。动机,正是警方所谓的“碾伤不如碾死”。不信的话,让法官和警察的儿子让人再碾一次,看他们如何定性。(123.150.18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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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21 19:40:57 顶部
bangliang
头衔:法海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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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邦亮律师(山东-青岛) 13953292631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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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邦亮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大学学历,拥有中国国家司法资格,专职律师,第七届青岛市民事委员会委...
2016-8-10 21:27:21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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