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积分:1000 | 经验:76681 | 发帖:8844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
我是在2006年6月19日,被辽宁朝阳法院辽na077号警车给我撞伤,好心人打电话报警,120车给我接到朝阳市中心医院治疗,医院多次给我检查出伤病,清清楚楚写在病历上,该给我治愈的,右胸锁关节脱位,左尺神经损伤等伤病,朝阳市中心医院为了给朝阳省钱,又依仗辽宁朝阳有人,是让我告他都不给我治疗,【我是农民】我在辽宁朝阳市中心医院住了234天院,我们连给我治疗伤病的主治医生都没有见过,经治医生连看都没看过我的实际伤病情,也没有给我治疗过,30天让出院,40天不出院,是又骂又打又让告他都不给我治疗,又过一个多月后,又给我检查出左尺神经损伤等伤病,还是不给我治疗.找医院是一不看二不查,【依仗律师是原朝阳市双塔区院长,朝阳市中级审判委员会副院长级别法官的夫人】,是伪造病历,伪造我签字让我告.【告】我先拿出来的病历和医院拿的病历页数不一样,同一页都不一样,主治医生都不查房,我是6月19日检查出伤病住院,医院7月10日伪造我签字,9月2日才给我检查出来的伤病,医院不给我治疗辽宁朝阳法院法官都认定我签字同意保守治疗医院没有过错合情合理合法吗?公平公正吗?
联系电话
[ 回复|追问 辽宁律师·沈阳律师] |
·找律师?法律咨询?上中法网!cnLaw.net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