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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起因是;在鱼冲村里,我的父亲遗留下一块屋地给我,是给我准备使用来建房的地。(我这样的讲:因为,我的父亲,他已经逝世了。)他在生前离异过,后来又娶着一个老婆。这一块屋地,就是他们俩夫妻的屋地。后来;我父亲,他逝世了。他的后妻,在他逝世后不久就另外嫁于他人。我有一个妹妹,就是父亲的后妻的女儿。她现在有工作,也有她的家庭了。而我呢…父亲就遗留下,这一块屋地给我了。由于我没有这样的能力去建房;屋地的房产(土地)证,又不在我的手上。不知是什么原因;他的弟弟,就是我的亲叔叔。在我的父亲逝世后不久,就在我父亲的屋地那里建房了。我当时就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自己本身就有一块屋地,真正建房时却是在我父亲的屋地上。叔叔他建成房后不久,就将他自己的那一块屋地,转卖给本村的某人了。就于此事,我与他争执,不只是一次了。他还对我讲;父亲的屋地,现在是他的屋地。没有什么房产(土地)证了。但是在我的心里上,非常的清楚。这一块屋地,是父亲的不是他的地。由于我的手上,没有房产(土地)证。我想去告他,可惜证据都没有。现在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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