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子夫妇闹矛盾,女方负气回了娘家,儿子几次上门相求都没有叫回来。后来女方竟起诉到,要求离婚。在此期间,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号称是的工作人员,来给调解这个案子,说什么“保证你们和好如初”等等,说得我儿子心花怒放,我们夫妇也高兴得不得了。接着这个“法官”就开始写些什么,又是儿子曾经殴打妻子属实,共同财产一万元属实,分居已经两年属实,感情破裂也属实等等。写完后,对我的儿子说:“你签个字吧!”儿子对前来“调解”的“法官”充满了感激之情,加上本来就没有多少文化,连看都未看,就按“法官”说的签了字,同时按要求捺了手印。“法官”收起书写的材料,匆匆地离开了,再也没有说“调解”,让儿媳妇回家的话。 我们感到蹊跷,就找到女方的邻居打问,这才知道这位“法官”原来是女方娘家为其请的律师!我们感到上当了,但又没有办法。证据让对方律师拿走了,我们的官司不是变得非常被动了吗?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律师冒充法官取证合法吗?对这样的律师应当如何对付?
>>>上面是我远在老家的表哥遭遇到的一桩事,真是把他们老夫妻气傻了,又屈辱又窝囊,不知如何是好。我给他们的建议是,一是立刻向当地和举报,给这个冒充法官的律师以应有的处理;二是向讲明该律师冒名法官取证的事实,以此证明所取证据来源违法,不具合法性,进而不予采信。三是,假使夫妻感情未达到破裂的程度,可以表示不同意离婚,以争取给以6个月的考验期,达成不准离婚的目的。但不管怎么说,这位律师利用农村人老实憨厚、不懂法的情况而冒充法官取证,是绝对不可取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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