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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家住城固县城,户口也在城里,但庙坡村有四间房屋是父母留下的,父母已故,现在村上通知我说:县上的文件.建设美丽新农村,我家的房是土木结构是危房要拆除,每平米50元赔偿,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0按照新土地管理法,允许已经进城定居落户的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地方xx不能强迫其退出宅基地,我认为不合法,伹我该怎么办呢0请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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