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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在学校放学站路队时,被两个男生打架碰伤了眼睛。因为学校教育局不给处理互相推诿。我对象多次反应没有结果。就到北京去上访。前几天我对象买了张去北京的车票,并没有去,丰县东城派出所的民警去了四个,给定了个罪可能叫巡事滋事我对象不愿意跟他走,因为她又没有违法。给他们耗了半个小时,后来派出的副所长姓罗,强硬把我对象带走。到楼下就打她,拽她的头发,打她的脸。腿业被打瘸了,浑身是伤。到了派出所他们所有的民警都骂我对象。把她手脚拷在凳子上,不让睡觉不给吃喝不让睡觉。关了快一天。然后给录口供。录的内容不对,我对象不愿签字。他们恐吓说如果不签拘留15天,如果签了拘留7天。到了女子拘留所,我对象有肝病不能拘留并且身体很不舒服。他们不让看病还是强硬拘留。拘留期限到了,本来有家属来接,他们有关系开着租的私家车直接进了拘留所准备再次强硬把我对象带走再次软禁。我们看到了强硬堵住了拘留所的大门。他们吓得退会了拘留所,大约持续了接近两个小时。我们打了律师电话并且给拘留所施压。拘留所让我们报警。我们无奈报警当地派出所来了他们才把人给放了。我对象被折磨的精神肉体很严重。有自*倾向。我们到四院看病,他们还在四处打听我们的下落。我们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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