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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时,因为公司?003曾经因经济困难,老板提出要我们几名员工帮助他度过这个难关.利用他跟银行的关?提出公司担保为我们员工贷?然后贷来的款为公司所?老板向我们保证这个月借下个月公司就还,我们也没有多想就答应?提供给公司了自己的身份证以及私章.谁知公司的经济越来越困难.后来得知他跟银行签的是一期贷款合同.一直到现在没有还而银行也没有追究的原因是他和银行每都签贷款合同,用新的贷款还原来的贷?等于就是续签,但自第一次之后我没有再提供过自己的身份证和私?也没有签过字.?月我离职,离职之前公司让我在新的贷款合同上签名,我没有签,但后来听说他们还是用我的名字贷的?只是让别人代我签的字.前一阵我拖人查询了我的银行信?得知这笔贷款仍然在我的名?我想请问我要对这样的贷款负责?如果公司还不上我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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