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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分:0 | 经验:76681 | 发帖:8924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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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我家副房有合法土地证,新证旧证都有,但是拆迁办的人说,现在只看房产?不看土地?所以就只有6000元的建造费补偿,和违章建筑一样标?当时我们以为大家都这?所以字都已经签?可是现在听说,有些05加层的(文件说无补偿)还按面积补偿.再请?签字以后我们还可以找拆迁办要求补偿吗文件上写着"被拆迁房屋的合法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或合法建房手续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这句话是不是说明没有房产?只要有合法的土地证也可以?和违章建筑一样补?真让人不甘心,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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